2012年12月05日07: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習近平、吳邦國、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等出席大會。 |
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吳邦國主持大會 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等出席
人民網北京12月4日電 (記者張爍)首都各界12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指出,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實施,就是保証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隻要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証,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我們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大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出席。
大會在雄壯的國歌聲中開始。習近平發表講話指出,歷史總能給人以深刻啟示。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
習近平強調,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保証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習近平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習近平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一是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國家權力,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二是要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憲法為最高法律規范,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三是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隻有保証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四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証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習近平最后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扎扎實實把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而努力奮斗。
吳邦國在主持大會時指出,習近平同志發表了十分重要的講話,對於我們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把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各項工作中去。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
我國現行憲法是在1954年憲法的基礎上,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建設社會主義的長期實踐經驗,經過全民討論、全面修改,於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布施行的。
馬凱、王剛、王兆國、李建國、范長龍、孟建柱、趙樂際、栗戰書、郭金龍、杜青林、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司馬義·鐵力瓦爾地、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王勝俊、曹建明、白立忱、黃孟復、張梅穎、李金華、鄭萬通、羅富和、陳宗興,中央黨政軍群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首都各界群眾代表約3000人出席了紀念大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宋大涵、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分別在大會上發言。
相關專題 |
· 習近平活動報道專頁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