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1953年9月毛澤東同民主黨派、工商界代表談話和對資本主義商業改造政策的確立
經過1953年6月政治局會議和同年夏全國財經工作會議,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正式確定下來。在動員工商界人士擁護黨的政策、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工作中,毛澤東9月7日同民主黨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的談話,是一個重要的關節點。參加談話的除有關方面領導人周恩來、陳雲、陳毅、李維漢、陳伯達外,還有李濟深、陳叔通、黃炎培、章伯鈞、章乃器、李燭塵、盛丕華、張治中、程潛、傅作義等。無疑,他們都是共產黨外有很大影響的人士。在這次談話之前,毛澤東已用很大精力研究了國家資本主義問題,談話的中心,即在說明“國家資本主義是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和逐步完成社會主義過渡的必經之路”,“經過國家資本主義完成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較健全的方針和辦法”。【《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1頁。】毛澤東要求在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人士中,都要明確這一點,首先在中央及地方領導人的頭腦中肯定下來。
應特別注意的是,這次談話指出國家資本主義不僅適用於改造私營工業,也適用於改造私營商業。這具有標志性意義。此前,對私營工業和商業的改造,毛澤東和黨中央是主張採取不同的辦法進行的。對工業是通過各種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對商業則是淘汰、排除、代替。如:在正式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1953年6月15日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說:“對資本主義工業的改造和商業的改組是不相同的。”對工業是採用加工訂貨、公私合營兩種方式,加強黨支部和工會的工作,加強對資產階級基本部分的教育。對商業,向商業資本家做教育工作是可以的,但目的是“逐年把它擠掉,使商業資本家轉為工業家,我們把店員接收過來”。
在1953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開始講到商業中的國家資本主義問題,指出:“從國營貿易企業批發商品並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出售的私營零售商,可以也應該算在國家資本主義之內。”【《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289頁。】到9月7日的談話,則明確指出:“私營商業亦可以實行國家資本主義,不可能以‘排除’二字了之。”第二天,9月8日,周恩來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委會擴大會上進一步解釋了這個問題,說:商業有沒有國家資本主義呢?毛主席說,過去共產黨也沒有很好地研究這個問題,經過財經會議的研究,又經過中共中央的研究,認為不能拿“代替”或“排斥”這兩個字來了事。因為商業的數量很大,從大的商業公司一直到攤販都是商業,這是幾百萬戶的問題。把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商業擠垮,對國家對人民都是不利的。商業也要得到社會主義改造,經過國家資本主義的形式走向社會主義。這樣,便彌補了過去認為國家資本主義隻適用於資本主義工業、不適用於資本主義商業的缺陷,把經過國家資本主義改造資本主義工業和商業的政策,整體性地確定下來。
五、關於理論轉換中領導人認識上的矛盾和差異
從主張首先經過一個相當長時間的新民主主義建設階段,然后再考慮向社會主義過渡問題,到提出從現在起即開始(后又發展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已經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這不能不說是革命與建設問題上的重要的理論轉換。對這個過程,人們不能不提出新的過渡思想與過去建設新民主主義思想究竟是一種什麼關系的問題。
在此問題上,我們看到了毛澤東認識上的矛盾的狀況。他一方面說過:“二中全會提出限制和反限制,現在這個內容就更豐富了”【毛澤東1952年9月24日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的講話,見薄一波《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問題致田家英的信》,《黨的文獻》2003年第4期。】﹔“根據過去四年的經驗,資本主義企業中社會主義因素是逐年增長的”【毛澤東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黨的文獻》2003年第4期。】﹔《共同綱領》中規定的鼓勵私人資本主義向國家資本主義方向發展的方針,“現在應明確起來和逐步地具體化”【毛澤東1953年9月7日同民主黨派、工商界代表的談話,《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291頁。】。這些話表明了過渡時期總路線與七屆二中全會決議和《共同綱領》之間,也就是與建設新民主主義思想之間,是有著直接的聯系的。但是,另一方面,毛澤東卻又批判了“鞏固新民主主義秩序”、“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的觀點,認為民主革命成功后繼續搞新民主主義,是“右傾的錯誤”,“妨礙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這又把建設新民主主義與向社會主義過渡對立了起來。而實際上,所謂“新民主主義秩序”,即二中全會決議和《共同綱領》確定的秩序,本身就包含著社會主義因素逐漸增長,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條件逐漸成熟的內容。建國初期幾年的工作,就是在努力確立包含這樣內容的“新民主主義秩序”。過渡時期總路線與新民主主義理論中所包含的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思想,既有區別的一面,又有相同、銜接和發展的一面。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可以用理論發展的觀點加以解釋的。
這裡應該指出的是,周恩來和劉少奇曾試圖把過渡時期總路線與建設新民主主義的思想統一起來。在毛澤東1952年9月提出從現在即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構想后,劉少奇、周恩來及其他黨的領導人,都把認識統一到了毛澤東的思路上來,他們對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正式提出,也起了促進作用。但是,在過渡時期總路線和建設新民主主義思想的關系上,他們強調了兩者的一致性,而不是兩者的對立。比如,總路線正式提出后,周恩來為宣傳、解釋總路線做過多次長篇報告,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說明總路線與以前一些提法的關系。他著重發揮了毛澤東關於把《共同綱領》的規定明確化、具體化的觀點,說明過渡時期就是新民主主義建設時期。1953年9月11日,他在政協常委會擴大會議上說:“整個國家在建設中,在改造中,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特點。”毛澤東提出社會主義改造“也是我們新民主主義的具體內容”。“過渡時期就是新民主主義建設時期,就是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時期,也就是社會主義經濟成分在國民經濟比重中逐步增長的時期。”9月17日,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上說:“實際上這個總路線就是把共同綱領的路線明確起來了。”他在為這次發言准備的提綱中說:“過渡時期總路線,就是共同綱領的路線。”9月23日在第二次文代會上說:“過渡時期總路線就是共同綱領路線,現在更把它明確起來。”9月29日在中共第二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說:“根據中國的情況,依據社會主義的普遍真理,逐步地過渡到社會主義。這就是毛主席在二中全會決議上已經指示了的方向,現在更把它明確化起來。”當然,周恩來也按照毛澤東的觀點,從一定意義上批判了“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等提法。
周恩來力圖說明過渡時期總路線與建設新民主主義思想一致的方面,把它們統一起來,銜接起來,是有道理的,這有利於說明黨的革命建國思想的繼承與發展。〔作者魯振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北京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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