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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玉:在企業設立黨組織符合中國法律 順應企業員工願望

2017年10月19日12:10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0月19日電   今天上午10點,“加強黨建工作和全面從嚴治黨” 記者招待會在北京梅地亞中心召開。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齊玉介紹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在回答中國的一些企業,包括一些合資或者外資獨資的企業都被要求成立黨組織這個問題時,齊玉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是我們黨的性質。在社會基層單位,包括企業建立黨的組織,這是很順理成章的,也是我們長期一貫的做法。

他說,在企業中設立黨組織,第一,它符合中國的法律和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並且明確規定,公司應當為黨的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我們中國共產黨的章程也明確規定,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企業、農村、學校等基層單位都應當成立黨的組織。所以,在中國的企業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這是一貫的做法,也是符合規定的。

第二,在企業成立黨組織,也順應了企業職工的願望。目前我國各類企業有職工1.4億多人,這是我國工人階級隊伍的主體,企業黨組織注意維護企業各方合法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合理訴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所以廣大職工認為,企業有了黨組織,他們就有了“主心骨”。

第三,在企業成立黨組織也有利於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企業中的黨組織,主要任務是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團結職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企業中數量眾多的黨員都是職工中的先進分子,他們多數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骨干,都能吃苦,勇於奉獻,勇於攻堅克難,在本職崗位上,在完成各項任務中都發揮了先鋒模范作用,是促進企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齊玉同志簡介

齊玉,男,漢族,1961年生,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就讀於西北政法學院哲學專業,中央黨校培訓部三年制研究生班畢業。齊玉同志長期在組織部門工作,曾任中央組織部黨建研究所所長,青海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他熟悉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以及人才工作都很有研究。現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國共產黨十九大代表。

(責編:姚茜、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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