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04:3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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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①:深山處,“背篼干部”勇做當代“驛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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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③:“鄰裡黨建”卓有成效。 |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刷新吏治,著力打造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推動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
個人事項報告,擰緊督管螺絲
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管黨治黨一項重要制度安排。2010年5月,《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印發,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如實向組織報告婚姻、出國(境)、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14個方面的個人有關事項。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中組部先后出台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匯總綜合辦法等舉措,建立由13個職能部門參加的抽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把“報告制度”納入全面從嚴治黨整體設計。
意識不斷深化,措施不斷跟進,黨員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報告和查核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成為加強干部管理監督的重要舉措,成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提高選拔任用工作質量的重要關口,成為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
日常管理監督,注重抓早抓小
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漸成常態,組織部門敢於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敦促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
提醒、函詢和誡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對干部管理監督的重要舉措,對促進干部健康成長具有重要作用。《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加強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提出新的明確要求﹔《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的印發對提醒、函詢和誡勉的情形、程序、要求等作了明確規范,2015年以來全國共提醒函詢誡勉50.7萬人次,有效督促干部嚴格自律,自覺做到忠誠干淨擔當。
《實施細則》貫徹落實中,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以上率下,帶頭談話,有力推動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扎實開展﹔緊緊圍繞領導班子換屆、打贏脫貧攻堅戰、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中心工作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充分運用巡視、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干部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項工作成果,發現問題就咬咬耳朵、扯扯袖子。
織密制度籠子,防止帶病提拔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注重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為干部隊伍正本清源。
“帶病提拔”危害猛於虎,是長期困擾干部工作的老大難問題。2016年8月,中辦印發《關於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對於切實防止干部“帶病提名”“帶病提拔”發揮了重要作用。
《意見》明確實行“凡提四必”的審核措施,即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實踐証明,“凡提四必”是識別干部的“透視機”和“診斷器”,為防止“帶病提拔”構筑起堅固的防火牆。
江蘇出台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五項規定,把好人選關、審批關、紀律關、監督關,將問題干部擋在門外﹔國家發改委通過“四個強化”措施,努力讓干部平時不“染病”,提拔不“帶病”,實現“流水不腐”……各地區各單位嚴把人選的政治關、作風關、能力關、廉潔關,努力把“帶病提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系列專項整治,解決突出問題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從決心到舉措,從重點擊破到全面開花,黨的十八大以來,整飭吏治的組合拳一套接著一套,成效越來越明顯。
5年來,中組部針對部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企業兼職、退(離)休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社團兼職等情況進行了仔細清理﹔針對高校、科研院所與黨政機關的不同性質,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領導人兼任與其工作或教學科研領域相關的職務。
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專項整治扎實開展。2014年1月,《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印發,明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消化任務。目前,全國超配的4萬多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已基本消化完。
配偶移居人員專項清理有效開展。2014年2月,中組部印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加強對配偶移居人員的任職崗位管理,對有關政策作了細化和明確,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次人才中配偶移居人員任職崗位管理實行區別對待、精准管理。(記者 吳儲岐)
《 人民日報 》( 2017年10月17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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