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向有法必依迈进--十八大专题报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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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向有法必依迈进

翟兴波

2012年11月14日14:40    来源:湖北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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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托人情、走后门、信访不信法、权利寻租等现象,无一不是有法不依的表现,民众对此颇多微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一字之变,凸显了对依法治国的新要求,颇有深意,发人深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可依只是实现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引导人民寻求正确的法律解决之道,匡正社会秩序。而有法必依,则是将纸面上的法律用于活生生的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就显得更加突出、更为紧迫。

  有法必依要求“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带头遵守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能有法外之民。“有法不依,莫如无法”。因为有法不依不仅动摇法律的权威,更会损及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

  有法必依要求转变执法理念。要摈弃“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的有违法治的想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能。

  有法必依要求公正司法。“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不办人情案,不枉法裁判,严格依照司法程序执法办案。严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民众对于司法的信仰,让自觉守法成为每个公民的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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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晨阳、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