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书记胡春华:保护生态环境更要保护群众利益--十八大专题报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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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书记胡春华:保护生态环境更要保护群众利益

2012年11月10日16:55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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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在回答记者提问。人民网记者 赵蓉摄
图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在回答记者提问。人民网记者 赵蓉摄

人民网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赵蓉)11月9日上午,出席党的十八大的内蒙古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内蒙古厅讨论并向媒体记者开放。代表深入讨论并学习总书记十八大讲话之外,认真回答了中外媒体记者就如何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破坏、内蒙古经济发展、腐败廉政建设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在谈到生态建设与保护问题时,主动提及去年在锡林郭勒盟发生的冲突事件。他说:“这次群体性事件,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有些人说得那么邪乎”。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首先严惩了犯罪分子,做了平稳处理,并未发生严重冲突,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政府也认真及时地做了反思。他认为:“尤其在矿产等资源开发中,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更要保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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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