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团结大道一个小区门外一段搓板路,2年无人修。区建设局表示应由区城管委负责,区城管委表示由街道办负责,街城管办表示非其职责。
本周一,长江日报在《每周一问》栏目曝光此事。两天内无任何反应,问题也未解决。周三,本报报道市治庸办将启动“二次办理”程序。洪山区城管委回应,周一就组织了现场核查,正在进行整改,因对现在常态化监督流程和办理时限认识不足,未能准时回复。
这样一说,事情多少可以理解,洪山城管还不是监督指到了鼻子底下仍然无动于衷。但既是已经行动起来了,区城管委办公室人员回应记者询问,又称不了解情况,要汇报,但又一直没有下文。倘若居民来问,自然也是不了解情况,这能算是对群众负责?
“对全媒体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流程和办理时限认识不足”,又是一个问题。《每周一问》栏目,由市治庸办主办,长江日报刊出,与电视问政一样,为全市治庸问责工作平台之一。电视问政,每年两次,还没见哪个地方、部门、单位对曝光问题稳坐钓鱼台的。《每周一问》,却有部门对办理时限认识不足,难道“市治庸办”已不足促其重视?
市纠风办又有明文规定,对曝光的一般性问题,1个工作日内初步回应。不管你认识足不足,规定要执行。规定说1天回应,你照着做就是了,与认识足不足无关,甚至规定就是要避免你因为“认识不足”而拖拖拉拉。但现在有规定,又有“认识不足”,难道认识不足可以化解掉执行不被规定的责任?
这还是媒体曝光了的情况,如果媒体不曝光,事情还办不办了?居民反映问题有两年,事情毫无进展,已经可为例证。洪山区城管先前在区长专线说那个地方是背街小巷,现在说调查核实是受在建未移交道路施工影响,难道在区长专线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可以不经核查?
小区门外80平方米搓板路,实在不是大事,解决也不难。但暴露的问题不少,也不小。事出在洪山区城管委,问题却未必没有一定的普遍性。抓不抓作风、讲不讲规矩、行动快不快、服务好不好,很多小事,都可以一望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