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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摘帽子”,受益的不单单是社会

郭俊奎

2015年07月09日15: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8日对外发布。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商会因其非“民间化”,被讥讽为“二政府”。 群众形象地描述其与政府的关系是:“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次中央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行业协会商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这确实是一项重大改革,值得可喜可贺。

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是行业协会谋求自身发展的重要基础。实施政会分开,不仅有利于培养企业和法人自我管理能力,而且有利于防止和减少政府与企业、法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效能,降低治理成本。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切实还权于协会,鼓励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从政府中转移出来的职能,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建设。

当然,脱钩不是简单地甩掉财政包袱,更重要的是去行政化,走市场化,让行业协会自主自立,成为市场主体。因此,政府部门应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按照中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建设,确保脱钩不脱管,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真正变成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

作为这次改革受益最大的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既要摘下帽子,也要找到位置。要通过法治使自己走上正常轨道,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特别是要切实解决行政化倾向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立足服务宗旨,为政府、社会、行业、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以自身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取得良好的成果,以付出辛勤劳动的价值换回合法合理公平的回报。只有自立,才能生存;只有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才能真正成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社会建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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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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