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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論全面依法治國:既不能罔顧國情,也不能因循守舊

2015年11月18日08: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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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1月13日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工作的戰略目標和戰略舉措,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了理論指導和實踐指南。習近平指出,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

近日,《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出版,該書摘自習近平講話、報告、批示、指示等11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該書第四部分為全面依法治國,部分精彩講話如下: 


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579頁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2014年10月20日)

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証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1頁

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要向干部群眾講清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2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2-1793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我們黨對依法治國問題的認識經歷了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舊法統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后來,黨在指導思想上發生“左”的錯誤,逐漸對法制不那麼重視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內亂使法制遭到嚴重破壞,付出了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慘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我們必須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既是立足於解決我國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矛盾和問題的現實考量,也是著眼於長遠的戰略謀劃。從現在的情況看,隻要國際國內不發生大的波折,經過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應該可以如期實現。但是,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都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全會決定有一條貫穿全篇的紅線,這就是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個管總的東西。具體講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7頁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8頁

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現在,一些黨員、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首先解決好思想觀念問題,引導各級干部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証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9-1830頁

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31頁

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不等於關起門來搞法治。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於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於是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31-1832頁

依法治國是我國憲法確定的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們要增強依法執政意識,堅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開展工作,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推進依法執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依法治國的根基在基層。縣委書記要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謀劃縣域治理。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作決策、開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據、法定的程序、違法的后果,自覺當依法治國的推動者、守護者。

——《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1頁

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這一論斷抓住了黨和法關系的要害。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証要堅強。古人說:“有道以統之,法雖少,足以化矣﹔無道以行之,法雖眾,足以亂矣。”我說過,“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含糊其辭、語焉不詳,要明確予以回答。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司法體制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堅持符合國情和遵循司法規律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勇於攻堅克難,堅定信心,凝聚共識,銳意進取,破解難題,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3月24日),《人民日報》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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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治國理政方略

二、近平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在於補齊“短板”

三、習近平論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解決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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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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