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建全
“七一”临近,各地基层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支部上党课、参加民主评议,过组织生活,接受群众党员的监督,党风为之一新。
然而,现实中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过组织生活不以为然。有的借口业务工作忙,一大摊子事脱不开身而经常不参加党支部的会议;有的认为支部会议内容已知晓,浪费精力没必要;有的逢会必先讲,支部书记应当的“主角”变“配角”。原本有声有色的组织生活会开成了“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的“例会”。
党员领导干部以哪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也是衡量其党性觉悟高低,检验其党性观念强弱,校正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有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虽然对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烂熟于心,但在执行中却放不下“架子”,总觉得领导干部就是不“普通”。若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对个人的“矮化”、党组织权威的弱化。
其实,《党章》中已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不可置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参加组织生活会却开成了“以我为中心”的会,这种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党员领导干部都不应算是“合格党员”。
在党内,职务不论高低、入党不分先后、成绩不论大小;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听一位干部讲,多年前,他在某领导机关担任秘书。因为是党小组长,首长每月向其做一次汇报,雷打不动。开始时,他感到很不自然,但首长说,“党员没有大小”,这是组织规矩。与前者相比,问题显而易见。放下“架子”,与群众党员坐在同一条板凳上倾心交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一项基本功。
心态决定姿态,行为体现状态。党员领导干部以什么样的姿态参加组织生活会,这取决于以何处为原点建立的“坐标”。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守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若以组织为圆心,以纪律和规矩为半径,就能同广大党员一道画出同心圆。
居官不应有“官官之事”。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位高”而“轻视”组织生活,必须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党的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时说,“参加支部生活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员,这也是作为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过双重组织生活,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尊崇党章,遵守组织纪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