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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错的同志要少戴“大帽子”

马烨

2016年06月08日16: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950年6月18日,陈云在全国税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只有死了的人和未生出来的人不犯错误,要做事就不会不犯错误。”陈云主张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正面、坦诚地批评,不能进行打击。用他形象的话说,就是“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减少戴大帽子”。

人非圣人,孰能无错。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不犯错误的人的,普通人如此,党员干部亦是。陈云对待党内犯错的同志,一贯态度就是减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这是一种大度,也是一种治病救人的方式。

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一些群众往往会“神经过敏”,过度猜想,把错误放大,盲目地给他们贴上各类负面“标签”。一些党员干部违纪犯错受到了处分后,往往被认为是“矮人一等”,在人事任免上也很难被给予重任,所犯的错误成为了他们日后提拔重用的“污点”,很难抹去。这些做法不仅影响到犯错同志自身的发展,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也是非常不利的。

对于犯错,不能采取自由主义的错误态度,也不能搞残酷打压。一方面,切忌以“老好人”的态度,姑息迁就,放任自流,这是不爱护同志,不负责任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不能揪住不放,无限上纲,一棍子打死,让犯错的同志“永无出头之日”。这是两个极端,都该杜绝,要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和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来全面看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才是最科学的处理方法。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惩”是为了“治”,目的是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一方面,在处分犯错误的同志时,措施要恰当,要合乎所以,要能够达到帮助自身和警醒众人的效果。一方面处分之后,还要及时拉他们一把,继续团结犯错误的同志,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让他们感受组织关怀,放下思想包袱,并加强监管,防止一错再错。对于知错能改,表现突出的同志,理应给予他们新的机会和平台,让他们重新焕发活力,放手作为。

在少戴“大帽子”的同时,还需用机制给犯错的同志多“穿衣服”。要建立健全处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提拔任用机制,既要防止“带病提拔”,又要防止“一病不起”,对“病好”后的同志,该启用就启用,该提拔就提拔,不让优秀的人做一辈子“冷板凳”。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针对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时,要帮助犯错的同志“兜住底”、“软着陆”,确保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减,敢于涉险的勇气不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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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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