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从制度设计角度,我们自然欢迎独生子女护理假出台。不过,从现实执行角度看待独生子女护理假却不容乐观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版计生条例出台。其中,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相关人士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属于全国首创,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5月31日《成都商报》)。
河南这项政策一出台,就赢得网友一片点赞。虽然我们现在已进入“二孩时代”,实施了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渐次退场,但独生子女家庭仍是一个庞大的存在。这类家庭结构简单,没有兄弟姐妹,照顾年迈父母的人手少,在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子女除了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外,更大困难还在于分身乏术,难以兼顾父母与工作,尤其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生病住院更缺乏人手照料。而独生子女护理假可以替独生子女消除这个麻烦。
独生子女护理假之类的养老保障,确实应该有。虽然现在调整了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以数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但我们必须牢记,独生子女家庭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体现了特定环境下的国家意志,遵守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不论计生政策怎么变,都理应得到政府层面的切实扶助。比如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的“护理难”问题,就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
从制度设计角度,我们自然欢迎独生子女护理假出台。不过,从现实执行角度看待独生子女护理假却不容乐观。在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独生子女护理假或许能得到比较好的执行,有些单位几乎“不差钱”也“不差人”。这从落实带薪休假就可窥见一二——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得相对较差。
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独生子女护理假仍可能像带薪休假等福利一样,沦为“纸面上的福利”。最讲求成本收益的企业担心职工请了“视为出勤”的独生子女护理假,会降低生产量,影响生产效率,拉低企业效益,对职工的请假要求自然不太愿意准许。而在就业压力大、职场竞争激烈的当下,职工也可能担心请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影响前途,使既有福利难以充分享受。如此一来,美好的制度设计势必大打折扣,让独生子女依旧难以兼顾亲情与工作。
要让独生子女护理假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真正实惠,就要将此假期制度予以细化,出台配套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解决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使之更有操作性。甚至有必要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这个假期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还应考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生存压力,对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实得好的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唯有如此,它们才有动力保障独生子女护理假不会沦为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