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强化问责才能让官邸制“瓜熟蒂落”

季伟

2016年05月18日15: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昨天,由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行政改革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No.5(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蓝皮书指出,我国实行官邸制时机已成熟。(《北京晨报》,5月17日)

官邸制,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的一种制度。就制度本身而言,已经是一定级别官员的一种福利,然而,值得警惕的是,不能将这种福利擅自扩大化,终身占有居住过的房子不退不说,还作为遗产留给子孙后代,这就是典型的“人心不足蛇吞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是人的本性,但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公家的房子姓“公”,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据为己有。尤其是作为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更应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做人底线,严守纪律红线。

事实上,虽说官邸制在我国还没有正式实施,但相关的做法已经在全国各地都有所体现。为异地任职的一定官员提供住房,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诸多上了级别的干部或者“一把手”们占着房子离任后也不退还,让诸多人所诟病。

之所以有个别领导会占着房子不退,究其原因,一方面他们级别较高、权力较大,相关人员不敢强行要求其清退,监管也碍于面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正式出台官邸制,相关的制度并不十分规范和明朗,让一些人有机可乘。

倘若官邸制正式出台,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更加明确,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铲除其占“小便宜”的土壤。当然,健全的制度要靠强有力的执行和问责来保驾护航。如果没有问责的利剑高悬在头上,肯定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量,肯定还有人会以身试法。

既然蓝皮书指出,我国实行官邸制的时机已经成熟,那么,就应该强化问责,让官邸制“瓜熟蒂落”。具体而言,该清的清,该退的退,该管的管,该罚的罚。这样做,于官员本身而言,是一种福利,更是一种监督和保护;于百姓而言,是一种福祉,更是一份殷切的期盼。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