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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对职业乞丐要加大惩处力度

朱忠保

2016年05月03日09:5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对职业乞丐要加大惩处力度

为什么在地铁里面的乞讨人员宁可被抓到罚款,也不愿意离开?原因很简单,如果被抓到,罚款也只有20元至100元,这种惩处的力度难以收到应有的成效

在轨道车厢里乞讨卖艺、在人潮涌动的车站出入口摆摊拉客,这些让乘客感到反感的行为,今后将得到遏制。近日,记者从重庆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获悉,执法部门已经开展了针对在轨道交通范围内乞讨卖艺、摆摊拉客、发放广告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今年1月至4月,共处罚4894人次,罚款15380元(5月1日《重庆晚报》)。

“现在车厢里乞讨的都是职业乞丐,套路如出一辙,不少乘客出于同情和好心给钱,哪里想到他们一天能赚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呢?”执法人员说,由于收入可观,这些乞丐屡禁不止,不少人都混得脸熟了。“我们最近查处了6个乞讨者,其中有两个都是老熟人。”由于轨道行政执法部门只能处以20元到100元的罚款,对这些一天能赚几百元的职业乞丐而言,违法成本太低,常常是今天被处罚了,明天他们又出现了。他们宁可被罚款,也不愿意离开。

为什么在地铁里面乞讨人员宁可被抓到罚款,也不愿意离开?原因很简单,如果被抓到,罚款也只有20元到100元,这种惩处的力度难以收到应有的成效,可能还不够他们乞讨一天的零头钱。如果提高罚款力度,比如不但所讨之钱全部没收,而且还要被处以罚款,最后不但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没有人去地铁里面当乞丐?

现在,真正因为生活无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而乞讨者甚少。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都是职业乞丐,通过讨钱而发财,不劳而获,一天就能轻松地赚取几百元几千元,坐着的士去“上班”,下班酒楼去消费,比起那些靠辛苦劳动、在流水线上打工、晚上还要加班的人来说,职业乞丐轻松得多,赚钱也多得多,而基本上不会受到处罚,即使是被抓到后,所受到的处罚也不过是九牛一毛,他们哪里会在乎这种处罚?如此轻的处罚,对于职业乞丐震慑作用不大,因为处罚过后,又可重操旧业,再行乞讨。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在珠海,有几名职业乞丐乞讨十多年了,当很多打工者买不起房的时候,他们却买下了两套房产;不少职业乞丐把钱寄回老家,购买了几套房产,这让那些打工者情何以堪?

职业乞丐的存在,严重伤害了劳动的光荣性,败坏了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能量,他们通过乞讨致富,是在引导和鼓励人们不劳而获,伤害了公众的爱心与善举,并使那些真正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靠公众的爱心才能生活的人难以得到帮助,因此必须加大对职业乞丐的打击力度,提高惩罚力度。简单地说,只有让乞讨人员赚不到钱,发不了财,才能使改他们换门庭,放弃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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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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