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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领导亲属经商重在如何“规范”

唐海波

2016年04月20日14: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习近平4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4月18日新华网)

自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一直为群众所诟病。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往往打着该干部的旗号,接受该干部的庇护,从而近水楼台先得月,导致不公平竞争。从各地查处的一系列贪腐案件中,我们也会发现其中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之所以涉及权钱交易,往往是被经商的儿女所坑。因此,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为了防止不规范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现象损害党的形象,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领导干部的亲属也是人,也要穿衣吃饭,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为了防止“儿子坑爹”,但是也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对所有的领导干部家属经商一棍子打死,让他们没有出路,这样就变成了“爹坑儿子”,因此,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重点是在“规范”二字,也就是说既不能因公废私,也不能因私废公,而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平衡点。

比如说,什么样的干部才算是领导干部,县处级还是厅局级,乡科级算不算?要知道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在一个位置重要的关键部门,乡科级的能量也是相当大的。再比如说,办什么样的企业才叫经商办企业?在父母的任职地区开个房地产公司算是经商办企业,那么在父母的非任职地区开个文具店或小饭店算不算经商办企业?因此,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一定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既维护干部家属谋求合法利益的正当权利,又压缩公权力寻租的空间,从而求取廉洁自律的最大公约数。

摸着石头过河,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开放方法,中央这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仍然采取了这种思路。这是因为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试点就不知道我们的政策是不是符合工作实际,只有在实践中走一步看一步,一边探索一边推进,才能使我们的全面从严治党,既不裹足不前,又不盲目冒进。只有通过先搞几个试点,积累各种实践经验,才能为顶层设计奠定经验基础,最终做到由点及面,全面展开。

最后,笔者衷心祝愿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四个试点省市区,能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并摸索出一套依法有序、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从而明确权力运行的轨道,划清官商的交往底线,最终让健康的商业文化之花开遍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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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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