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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巡不改”必须要严防死守

武西奇

2016年04月19日14: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5年,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收到一封反映当地某局负责人生活作风方面问题的群众来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巡视组将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被巡视地方党委处理。几个月后,被巡视单位汇报,包括该问题线索在内的多件线索均被查否。(据4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针对某局负责人的生活作风问题,被巡视地方党委确实展开了调查。只不过这调查形式,就让人不敢苟同了。毕竟,不管是询问局长的同事和家人也好,还是走访女方的领导和同事也罢,根据他们“并无此事”的口供,加上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不合情理的臆断,就作出予以查否决定,显得过于草率。

欣慰的是,巡视组对这次“查否”并没有认可,而是要求当地进行重查。经过再次调查取证,该局负责人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其与一名女子长期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且育有一女。此外,该局长还有受贿、造假等情节。

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属不属实,当地党委如果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一查到底,恐怕也不会闹出剧情反转的笑话。更何况,举报中明明有一份时间地点确切的“开房记录”,调查组放着这么重要的线索不用,却向当事人的同事、家人和领导了解情况。如此调查,简直就是变相的通风报信。

平心而论,巡视组移交的线索,虽不敢说都有价值,但也不能轻易放过。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是真是假,作为被巡视的地方党委,都应该做好深入细致的查实。以事实为依据,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不护短,给没问题的干部及时正名誉。总之,所做出的结论一定要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不必讳言,一些地方在整改工作上,的确存在诸多的难言之隐。有的碍于情面拉不下脸,有的怕得罪人狠不下心,有的迫于压力硬不起来,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是他们的普遍心态。上面真刀真枪巡视,下面虚晃一枪整改,不仅稀释了巡视反腐的震慑力,而且延长了问题干部的潜伏期,更是窥见了地方消极反腐之弊。

巡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巡视组移交线索后就完成了任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问题线索是否查办,调查方法是否得当,举报疑点是否排除等等,作为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必要时还需经常出出鞘。让跟踪督办、适时检查成为常态,以此倒逼地方不敢跟巡视组耍花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地方巡视整改落实不力,党委和纪委当然难辞其咎。因此,巡视组在杀回马枪时,对反腐不敢动真碰硬的干部,也要敢于打板子。只有占着位子不干事者受到了惩戒,才能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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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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