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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祖平:让“无为”者“无位”

2016年04月16日14:08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让“无为”者“无位”

  最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意见》坚持正面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大力倡导保护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开拓创新的干部,大胆选拔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受尊重、有前途、得实惠。同时,加大为官不为问责处理力度,堵塞不担当、不作为的“出口”,让“碌碌无为”的干部挪位置,甚至“下课”,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热切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持续“打老虎”“拍苍蝇”的高压态势下,各地干部队伍作风得到了转变,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与此同时,也出现一批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无为”干部。这些干部有一个共同的心态,高压反腐形势下为官不易,宁可不作为,也不犯错误;宁可少做事,也不要出事。抱着铁饭碗“磨洋工”,无视职责当起了“甩手掌柜”;见利益就上,有功劳就揽,遇矛盾就躲,碰问题就推,等等。岂不知这种为官不为的消极现象,与滥用职权一样,也是一种“腐败”。而且相比少数官员的贪腐行为,这种为官不为的慵懒现象,群众的“痛感”也更直观、诟病更多。

  纵览历史,革慵去腐,核心在于勒紧用人机制的准绳。摆清“有为、有位”的关系。《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曾担心基层官吏是否尽职而经常夜不能寐。对此,房玄龄等人开出了“药方”——若得其善者,虽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纵多亦奚为?说白了,就是要把岗位留给那些有为、肯为的人,让“无为”者“无位”!唐太宗欣然采纳,遂有贞观盛世。明朝张居也正是以裁汰慵腐的“考成法”来刷新吏治,为“万历中兴”奠定了基础。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那些混日子、守摊子、占着位子不干事的干部绝对不能视而不见、任其发展。我省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组织调整力度,对因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为官不为典型事例。目的就是通过向懒政怠政的无为干部亮剑,倒逼他们摈弃慵懒思想,转变他们的“官念”,纠正他们的“官样”,让“无为”者“无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人人想改革、人人谋改革、人人善改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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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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