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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干部”主动交代才是唯一出路

孟庆毅

2016年04月12日13: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对于犯了错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目的不是要打垮他,而是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充分体现了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去年以来,山西已有155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4月日11中国纪检监察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也是人,同样会犯错。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地球人都知道了”,自己却浑然不觉;可怕的是自以为错误“神不知鬼不觉”,揣着错误装正常;更可怕的是知错不改,“一条错道走到黑”。

讳疾忌医病难治,固执错误不可救。人生病了就要找医生进行诊治,如果不看或不及时看,小病可能拖成大病,甚至发展成顽疾。党员干部有错误了,就要坦诚面对组织,主动说明情况,如实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就把“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作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之一。如果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看不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大势,心存侥幸地“将错进行到底”,只会离党和人民越来越远,只会让自己的人生黯然无光,极有可能成为“被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

“心存幻想,希望自己就是那幸运儿”,不是出路,因为再狡猾的狐狸终究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买好去边境的车票,准备亡命天涯”,不是出路,因为“猎狐”行动、“天网”行动使得逃无可逃;“变着花样,对抗组织”,也不是出路,因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等5类干扰、妨碍组织调查的行为列为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行为;最好的出路,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给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的机会,是我党坚持的一贯方针。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演说《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调“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

就组织而言,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要“竖起耳朵”听其言是否真诚,“瞪大眼睛”观其行是否可信,“迈开步子”查其交代是否彻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教育引导他们迷途知返、痛改前非,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爱护和信任,重获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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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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