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千
据报道,近日,湖南一些地方推行干部“提前离岗”政策引发社会讨论。据了解,该省多地都有因机构改革、给年轻干部让位等原因鼓励老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有的县给主动申请离开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每月在工资基础上增加两三千元的补充待遇。但也有的地方,因群众意见强烈而未执行下去。
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了给年轻干部更多机会,各地也出台了不少政策。
像湖南这样为了给年轻干部腾位置鼓励老干部退下来的办法全国也不在少数,但却屡遭老百姓诟病。归根结底,这种一味追求年龄上的“年轻化”非民心所向。
我们看到,所谓的老干部基本上也就是50岁左右,按常理说,这个年龄段的干部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生活阅历较多、时间相对来说更宽裕一点,应该说正是干事创业的潜力发挥期。让这样的正当年的干部“提前离岗“难免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新老干部无序的大规模更替,在一些业务性不强的单位还不算什么,但在一些业务性强、与百姓、基层接触多的单位,年轻干部是否能很快的投入工作,是否能掌握工作的技巧,是否能让老百姓满意等等,都是一个未知数,这就难免会出现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
按劳取酬,一直是大众比较公认、最大程度避免资源浪费的分配制度。“提前离岗”却拿着比正常高出一倍的工资,这样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会造成在岗干部的心理失衡。劳者少得,不劳反而多得,很大程度打消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干部队伍还不成了懒汉队伍?另一方面,高工资哪来的钱?那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用纳税人的钱来养着本还正当年的“闲人”,老百姓能愿意?此次湖南的“提前离岗”实施中,在一些县市之所以中途流产,关键就在于没有深入调研,没有了解民心所向。
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年轻干部要培养,但不是刻意去追求“年轻”。老干部高风亮节“让位”。但不是不切实际的“一刀切”。只有把握好这个“度”,才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而不浪费,也才能顺应民心,合乎民意而不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