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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钱讲“原则”是自欺欺人闹剧

熊桂云

2016年04月07日16: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澄迈县委副书记卢勇因非法收受他人贿款823万元人民币、30万元港币、7万美元、1万欧元,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据了解,卢勇在任期间,收钱也是讲“原则”的:一是不熟的人送钱,不收或不全收;二是收了钱未办成事,必须退钱。(4月7日 《法制日报》)

近年来,中央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各项有力举措频频出台。特别是自从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显著加强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古语有云:“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治国理政,什么是根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而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兴衰成败。

纵观近几年的案例,落马的官员总会涉及到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问题。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乍一看,卢勇似乎很讲规矩:“拿钱办事,办不成退钱,绝不坏了‘名声’。”实际上,这样的扭曲的逻辑是何其恐怖。无论当初在党旗下是如何庄严,终究是个人思想的堕落才使自己慢慢背离了党和人民的期盼。无论所谓的“原则”是多么道貌岸然,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些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无视法纪、恣意妄为,而是从主观上的麻痹侥幸中,逐步堕入万丈深渊的。

可以肯定,党纪国法面前是不会讲如此“原则”的。纪律如山,巍峨坚实而牢固不移;纪律如堤,厚重坚固而雄伟刚毅;纪律如镜,明亮无私而公正可鉴。正是由于纪律的保障和严守,党员干部才能够坦行正为、不断整改自身的错与和不足,才可以脚踏实地、公平公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会使党员干部常怀敬畏,慎独慎微,时刻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工作作风。

贪官讲“原则”是场自欺欺人的闹剧,无非是“自命清高”,从而寻求短暂的心理安慰。讲“原则”的贪官,为官当政岂会有原则?“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党员干部倘若目无法纪,那么必将乱智迷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危害,待到身陷囹圄才幡然醒悟,彼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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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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