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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插”治理走过场,暴露监管短板

鱼予

2016年04月06日14:2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江西省纪委对江西省渝水区、贵溪市、浔阳区“违插”(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治理项目问题排查不力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据4月5日《人民日报》) 

有道是,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依照中纪委2010年5月7日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凡是党和国家机关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均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然而,在多部门的排查下,江西三地居然存在严重的漏报、瞒报问题。不得不说,“违插”治理走过场,暴露的是监管短板。

权力是神圣的,但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剑走偏锋”,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缺乏敬畏、目无戒尺,必然使权力滑入偏轨,造成祸害。此前,三地在“违插”治理项目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自查自纠阶段问题零报告,实际却大相径庭。试想,如果对“违插”问题不管不问、放任自流,那领导干部总有一天丢的就不只是官帽,还会把自己丢进监牢。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反复证明,一个强大国家或组织的背后,必定有一群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队伍。假如领导干部对自己不严格要求,而监督部门形同虚设,丢掉的不仅是自身形象,更是党和政府的形象,践踏的是公信力。为此,深挖“违插”实则是对极少数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以震慑,对其他人以警醒。说白了也是一种“自救”,又岂能让治理走过场?

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在监督工作中敢于担当更是各级党委、纪检监督部门责任所在,党性的最好体现。诚然,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反腐倡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开启了反腐新篇章。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落马”,除了理想信念的问题,更多的是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严,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亦或是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雨过地皮湿”,才让很多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看来,要让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带头遵纪守法,脱离了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离开了强有力的监督,一切皆为空谈。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唯有止于至善,方能不断提升。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自律不可或缺。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健全、再完备法规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监督执行力,都难保让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抵御包括名利财色在内的各种诱惑,心不动、手不伸。而要让领导干部真正不敢、不能、不想“违插”,唯有在法规和监督的双重高压线下,才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利益不贪心,不滥权、专权、弄权,插手干预工程项目。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最后,虽然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被责任追究,但也必须看到,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权力才能更有为。当权力有所监管,达摩克利斯之剑才会高悬,遏制“违插”的长效机制才能“带电”,才能让领导干部真正实现心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不越界、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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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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