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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升学宴”背后的人情与法纪

李金龙

2016年04月05日13: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义先后于2015年8月20日中午和10月24日中午两次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均未按规定向区纪委履行报告备案手续,且第二次升学宴举办中,邀请除亲戚之外的高中同学和党校同学共29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6300元。2015年12月10日,孝南区纪委给予江义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收受的6300元礼金逐一退还给送礼的同学。(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4月3日)

江义没有顶住同学们的热情,违规办了升学宴,还接收了礼金,最终受到了调查和处分,对于一名干部来说,实属不该。而用“同学的热情”来为自己的违规违纪找借口,多少让“同学情”变了味道。

中国人讲究人情,礼尚往来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适当的往来是正常的。但是,近些年来,这样的“人情”开始变了味。一些官员借助各类“宴席”,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违规收取各类礼金,受贿敛财,“宴请”已经逐渐沦为“礼尚往来”的“红包劫”。同时,日益走高的礼金筹码和“纠缠不清”的人情债,让宴请本身失去了淳朴与庆祝的初衷。

因为违规宴请被处分问责,其实跟正常的人情往来没有必然联系。人情和法纪不是“二选一”,也不是搞“零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并非“鱼和熊掌”,不能将人情和法纪看成是矛盾体,进行简单对立。相反,“人情”与“法纪”是可以“和睦相处”甚至是“相得益彰”的,我们完全可以在不违纪违法的前提下,经营维护好我们的人际和人情。在这一点上,国家领导人早就给我们做过榜样。

正常的人情往来需要融入法治精神。“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任何人情往来都必须以法律为准则和前提,超越了法律的“度”,“人情”就要变味,“往来”就会变质。这需要明确规矩,用法治筑牢“防火墙”,厘清人情与党纪的界限,划清公与私的边界,防止人们的行为触碰法治“红线”,从而将“人情”牢牢拴在安全区。

除了融入法治精神外,还需要用严惩重责为“人情”兜住底。要坚持制度执行的刚性,以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借各种宴席敛财的腐败行为。同时还要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公众力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唯如此,方能保证党员干部正常的人际交往,既不至于显得薄情寡义,又能清白干净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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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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