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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无事酒”坏了“人情味”

李晋鲁

2016年03月22日14: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党风民风。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满月”、升学、搬迁等理由大摆“无事酒”的风气依旧浓厚。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今年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中,湖北、黑龙江、江苏、吉林等多个省份都有相关案例曝光。(3月21日新华网)

“摆酒席”“凑份子”本是乡间礼俗往来,图的是热闹,送的是人情,蕴含着乡土中国最本真的互助互惠情义。然而,从红白喜事到满月酒、升学酒、乔迁酒,再到母猪生仔摆酒、买内裤摆酒等奇葩现象,摆酒之风愈演愈烈,演变为没事找事的“无事酒”。酒中包含的人情味道逐渐消失殆尽,摆酒沦为赤裸裸的敛财工具,严重背离了传统宗旨,败坏了乡风民气。

平心而论,社会风气的形成不该简单归咎于谁,但作为党员干部,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是身份职责,倡导文明新风是履职使命。地方干部面对“无事酒”成风不制止、反参与,反映出个别干部对社会问题的漠视,不仅不下功夫治理,反而有随波逐流,滋长不良风气蔓延的助纣为虐之举,严重违背为官从政的底线要求,抹黑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党的纪律中,并未禁绝党员干部正常的人情往来,但明确规定婚丧庆贺要申请报备,至于摆“无事酒”则是坚决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生即是涉嫌违法乱纪。那么,为何屡有干部大肆摆“无事酒”?究其原因:首先,假借传统之名容易“敲竹杠”,依仗手中权力,利用人情往来掩盖利益输送容易得手;其次,对干部摆酒的监管相对滞后,且办酒操作较灵活、迷惑性强,是最易选用的敛财路子;再者,社会大环境下摆酒成风,个别干部萌生“别人办了,我不办吃亏”的思想,失去基本的价值和底线判断,形成盲目跟风。

无论何种缘由,干部摆酒敛财都不可取。清正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地方干部与老百姓往来多、交道多,更需要时刻自律自省,维护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面对社会“无事酒”之风,干部应是良好风气的引领者、践行者,理应展现出先进性。面对歪风邪气置若罔闻已是干部失职,随波逐流就是错上加错,变本加厉带坏风气则罪无可恕,完全够得上“不合格”的标准,应该受到纪法严惩。

干部大摆“无事酒”看似人气不错,但底下潜藏的是民心消耗,同僚之间也在利益交易中淡化了情感,收取的是眼前利益,毁掉的是干群之间的信任。说到底,再好的酒失去了人情底蕴,就变得味淡如水,甚至化合反应出思想毒素,危害的是所有参与者。

解决摆酒歪风要综合治理。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干部底线意识,主动与不良风气划清界限,积极参与到社会问题治理,引导群众勤俭节约、尊重传统、理性办酒。其次,纪检监察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干部“办酒”审查、监督和惩罚力度,宣传好党员干部纪律法规,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干部办酒,打掉权力寻租的念头。再者,要加强权力监管,促进权力使用公开透明,铲除干部借权借事敛财的土壤,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后,“无事酒”风气的治理最终要落到社会治理,通过制定文明公约、开展法制宣传、传统文化教育等引导群众认清危害,让办酒回归传统人情味道,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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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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