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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理判决“耍赖皮”,怎么治

士心

2016年02月18日08: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陕西华阴市政府,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判其败诉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媒体1月17日报道的这起“民告官”案件,真是让人欣慰让人忧。

让人欣慰的是,老百姓在权益受到侵犯情况下,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说明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有回响。让人忧虑的是,相比之下,当地政府的表现却很low:一是接到应诉通知书直到开庭,时间长达半年,一直未提交应诉材料与答辩状,经合法传唤也不到庭。二是输了官司不闻不问,置之不理,这种“耍赖皮”做法让人厌恶,同时也让人为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法治意识担忧。

从法理角度讲,被告可以选择不参与诉讼,放弃诉讼权利。但地方政府毕竟不是普通被告,理应积极参与诉讼。不应诉、不出庭,藐视法庭,消极抵制,如此做法违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在法院已依法判决情况下,更要尊重法律,该上诉就上诉,判决生效就认真执行,体现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与操守。尤其是后者,可以说是法治政府的基本义务。因为判决能否得到执行,是法律尊严能否真正体现的重要环节。案件依法判决却无法执行,是司法的挫败,更是对法治的侮辱。这样的行为,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心自不待言,许多严重危及社会稳定事件,就是这样慢慢积累产生的。

政府在法律面前“耍赖皮”,怎么办?其实法律本来有招数对付。按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一招是“罚你”: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一审法院可以从规定期限期满之日起,按日处以50到100元罚款,并可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划拨。二招是“哂你”: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三招是“告你”:向监察机关或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要根据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法院。最后一招“拘你”:如果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还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法制实践中,这些规定并未起到期望的效果。“民告官”的老百姓官司打赢了,判决得不到执行的可为数不少。原因在于,一是法律本身还有漏洞。比如要对市政府罚款和强行划拨,针对的账户是政府办、财政局还是国土局?涉及政府,银行敢听你的吗?公告了人家还不理怎么办?向监察机关或其上级提司法建议,怎么就保证会回应?真把谁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会不会影响政府运行与形象?实际上,通常情况,司法机关怕影响党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损害党政机关整体形象,不会强制执行,而是指望党政机关自觉履行。然而一旦遇到不自觉、脸皮厚的,法院也就撒手无着、徒呼奈何。

不管怎样,百姓愿意走“民告官”的依法维权之路,法院能够作出公正判决,都是法治的进步。需要跟进的,首先是法律的进一步明确与完善,还有权力体制的更加科学规范的设计。比如或可仿照地方纪委垂直管理办法,将地方法院的财政从地方财政中分离出来,法官实行终身制或较长任期等等,让法院不但能公正判案,也敢于依法执行判决,让地方政府官员在法律面前不敢“耍赖”。当然,也应考虑对地方政府的考核,纳入依法行政这一条。将履行判决与行政官员的仕途联系在一起,藉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至少是尊重法律的意识,或许更符合目前地方政治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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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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