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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反思扣留专项资金背后问题

朱永华

2016年01月21日09:26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反思扣留专项资金背后问题

因为检察院的一次例行检查,一笔高达881万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却被陕西省府谷县财政局以“检察院正在调查,害怕出问题”为由一直扣留。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当初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1月20日《华商报》)。

按说,地方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淘汰地方污染和产能落后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向中央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并获得批准和款项拨付后,应当照计划将这笔款项足额拨付给企业,用于企业转型或发放职工工资福利,无论司法及相关部门履行怎样的监督管理职责,地方财政部门只要严格履行程序和遵守相关规定执行,完全可以不受干扰地正常拨付。只是因为检察机关履行正常例行调查,财政局就担心出问题而将本应发放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扣留达三年之久,不但给这些淘汰企业的转型和职工生活稳定等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其本身是一种失职和不作为行为,需要严肃追究。

很显然,检察机关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发放使用的一次例行检查,就把当地财政部门吓坏,连本该及时发放给企业的奖励资金都不敢拨付,如此心虚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向中央申请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发放的程序还缺乏明细严谨的制度规范,甚至可以说没有明确的规章可循,致使地方在“争取”到中央奖励资金后心里没底,突然遇到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免心存顾虑,以致产生恐惧心理。尽管面对的只是检察机关的一次例行调查,但财政部门领导也不由得不害怕。

其实,地方基层部门无论是向中央申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还是向上级部门申请各项优惠政策、专项资金甚至扶贫开发项目等,都有明确的条件门槛和相应的规定程序,但在这些相对透明的制度规章背后,还存在着一些看不见的潜规则。因此,在很多基层部门眼里,把向上级申请各项优惠政策或资金奖励通称为“争取”,把按政策规定向国家申请某些项目称为是“跑部钱进”。实际上这一方面说明程序上还不够严谨规范。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制度执行落实中还有不少权力寻租的漏洞和空间,既然是争取,背后或多或少存在人为因素,且无论这种人为因素是否违规,都足以证明整个过程存在某些问题,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把能够争取到贫困帽子也视为一种荣耀。

显然,府谷县为本地8家污染型工业企业淘汰申请到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并获得批准,背后可能存在不少“争取”的因素,而这种程序制度以外的不透明操作,往往更经不起相关部门的监督调查。尽管八百多万奖励资金已经到位且符合相关规定,但因为“心虚”,遇到检察机关的风吹草动,自然就不敢轻举妄动。

我们在谴责当地财政部门的不作为行为时,更有必要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被吓怕的心态,应当从理性的角度来探讨解决申请专项资金、优惠政策、工程项目等程序制度如何规范透明的问题,让明确规范的程序规章成为具体操作的保障。反之,即便是检察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正常的例行监督,有的部门或单位也无法理直气壮地去应对。就如同城管执法看到市民拍照非常生气一样,虽然是依法执法,且目的正确,但因本身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同样会害怕曝光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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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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