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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带病提拔”须严堵“三大漏洞”

杜进峰

2016年01月18日14: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1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做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纪委和组织部门职能作用,严肃换届纪律,创新干部考察选拔任用方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据1月15日人民网)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还是省市县乡领导班子的换届之年。可以说,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事关全局、事关长远,高标准、高质量、高满意度地完成换届工作,是摆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前的一场硬仗。倘若把那些找关系、走路子、跑门子的干部“带病提拔”,定会“病病相传”,势必延缓事业进程,危害甚大。

如何避免“带病提拔”造成“小则坏少数干部、大则毁一方清明”的严重后果呢?笔者认为,须严堵“三大漏洞”,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氛围。

改进方式方法,堵住“考察漏洞”。防止“带病提拔”,考准考实是前提。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人的多样性以及识人者的局限性,往往存在考察时短面窄的情况,导致干部考察失真失实,“带病提拔”时有发生。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切实改进考察方式方法,通过完善考察内容、优化考察程序、严把廉政关口、综合一贯表现来避免短期考察的“一叶障目”,才能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准好干部,选出好干部。

强化权力约束,堵住“监督漏洞”。防止“带病提拔”,监督管理是关键。如今,要么动议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误责任难追究;要么程序不够规范,提名流程难约束;要么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不够严谨,标准走样难把握,让“带病干部”有机可乘。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遵循《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审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查干部任职公示期间的问题反映,让“带病干部”入不了围,上不了岗。

严格倒查问责,堵住“责任漏洞”。防止“带病提拔”,责任追究是保障。现实中一个干部只要获得“一把手”提名,进入干部任用的正常程序,一般都是“不拿下”,让“一把手”有寻租市场、“带病干部”有运作空间。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慎重研究、反复酝酿干部人选,建立终止和暂缓上会的机制。对纪委没有进行廉政鉴定或没有明确意见的、个人重大事项没有核查或核查后有疑问没说清楚的、有信访而未调查清楚的,“一律不上会”。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举荐“伯乐”们要一查到底、问责到人,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拍板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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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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