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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公款“理财”,须打破背后的监管困境

陆雨

2016年01月18日14: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官员、财务人员挪用财政资金等公款,用于炒股、放贷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实际上,财政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新华网1月13日)

现如今,理财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生活水平高了,手里有了余钱,都愿意拿出来搞点投资、赚点外快,理财本身无可非议,关键在于“理”的是哪里的钱。如果拿着公款去“理财”,所得揽入个人腰包,这种妄想“空手套白狼”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

官员拿着公款“理财”,与其贪欲膨胀、胆大妄为是分不开的,他们或许侥幸认为,公款“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挪用出来“理财”,赚钱之后再将公款如数归还,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生财之道,何乐而不为呢。但是俗话说的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能让动辄百万,甚至千万、上亿的公款,从公共账户里面“挪”出来,光靠点“恶胆”是远远不够的,背后势必有监管层面的失职、失范、失效。

既是多地查处,证明这种公款“理财”不是特例,也证明了监管漏洞不只出现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特别是一些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资金收支部门等专用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机构,更成为公款挪用“理财”的高发区。可见,在这些与公共资金紧密关联的部门和机构中,只要缺少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就一定有爱“动歪脑筋”的人。要解决公款“理财”,就要先打破这背后的监管困境。

公共资金的安全,需要有严密的监管体系。事前要有严格的预算编制,对项目经费科学论证、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减少财政资金闲置过大;事中要有严格的流程监管,既加强对财务、出纳人员和资金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法纪观念教育,又加强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的全方面监控,特别是加强对虚报、挪用、乱支财政资金及随意转移公共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实行全程介入、随时“拿下”;事后要有严肃的审计与问责,对出现问题的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主管领导坚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当然,这些制度和手段都离不开各级监管主体的职能职责“到位”,只有他们的“到位”,一切监管制度和手段才不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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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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