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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派驻全覆盖点亮监督执纪“探照灯”

胡军

2016年01月12日14: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5年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明确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据1月10日人民日报)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大决策,明确派驻纪检机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是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监督执纪实起来、严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时时用党章要求自己、事事用纪律管住自己、处处用规矩把握自己,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

应该看到,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问题之所以比较突出,一些干部之所以错误越犯越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平时纪律约束不严,监督管理滞后,该抓的没抓早,该管的没有管住,最终导致一些干部从量变到质量、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沦为违法,不仅毁了个人的前程,而且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究其原因,这固然与一些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有关联,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与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不开。

按理说,派驻纪检组作为上级纪委派出的机构,是纪委纪检职能的延伸,理所当然要种好监督执纪的“责任田”,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细落小。但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派驻纪检干部没有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身定位不明确,与驻在部门关系模糊,担心因为“得罪人”影响自身发展,在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中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难于落实到位。有的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不敢批评、不愿批评,奉行好人主义,主张明哲保身,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问题拉不下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提醒的没有提醒,该报告的没有报告,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导致派驻机构成了“稻草人”,派驻干部成了“不抓老鼠的猫”。

派驻全覆盖,关键在监督不捂盖。派驻纪检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纪律监督和规矩约束上,切实把“派”的权威化为执纪的震慑,把“驻”的优势转为监督的前哨。通过点亮监督执纪的“探照灯”,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打听“张家长、李家短”,让监督就在身边,使纪律就在眼前。对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着力防范于未然、治病于未发之前,推动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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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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