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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升级是“问题导向”的决胜

王青玲

2016年01月06日10: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收经验,与时俱进,有效地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1月5日 人民网)

“治国与养病无异也。……天下稍安,尤需兢慎。”贞观五年,唐太宗以养病比喻治国,认为病虽好仍然要精心将养调护。其“居安思危”的执政理念,“问题导向”“与时俱进”的治世思维,成就了贞观之治的盛世,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问题导向”寓含忧患意识,是一种可贵的为政之道。此次修订《条例》,从明确规定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到明晰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常委会职责,再到完善议事决策、监督追责规定……新《条例》的背后,正是来自实践的“接地气”。可以说,《条例》升级是一次“问题意识”的决胜千里。

实践出真知,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就是党带领人民群众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推进、不断深化的。新《条例》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吸收有效经验,破除制度障碍,创新方式方法,不仅体现了共产党人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也彰显了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是引领进步的路标”,新《条例》着力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发现问题。有人说,中国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把所有问题都当作更上一层楼的机遇。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也当看到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常委班子的集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内部制度不健全,议事和决策程序不够完备;有的运行机制不畅,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处理不当……在各种困难和复杂因素面前,新《条例》的修订正是基于一种问题认识上的清醒和理性分析,在行动上积极应对,进而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提供新的基本遵循。

“以史为镜,可知兴替”,新《条例》落脚在总结经验教训中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事实证明,只有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并在对照现实问题中得到新的认识,才能够在未来征程中少走弯路、减少失误。作为一种工作方法,“问题导向”基于问题意识,立足经验教训。新《条例》紧紧抓住党的建设谁来抓、怎样抓,实现什么样的突破、地方党委怎样治理等重大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才成功改进和拓展了地方党委建设,使全面从严治党展示出光明前景。

“政善治,事善能”。有了发现问题的敏锐,直面问题的担当,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归根到底还取决于落实。新《条例》指明了方向,划定了既定轨道,唯有真抓实干,才能把制度力量转换为实践力量,建立起“实践——真知——实践”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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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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