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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奇葩证明”需破除利益藩篱

罗瑞明

2015年12月30日14: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年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外出旅游、买卖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证明,社区居委会沦为“万能”的开证机构……针对频遭吐槽的“证明多”、“证明难”,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解决此类荒唐证明的问题。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办证难、办证繁的问题有望进一步解决。(12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奇葩证明”屡见不鲜:什么“你妈是你妈”、“我还健在”、“结婚前未婚未育”等等,一纸证明让不少的人为其折腰,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人为的给办事程序设置了不少的障碍。

为此,对于约束“奇葩证明”采取了不少的措施,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如“公安部公布了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是上有政策,下却有对策,有的以提供依据为名仍然要求办事者提供,有的甚至假借法律之名硬是顶着不办,现实中“奇葩证明”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最近仍然有报道“秦先生跑了4个单位并下跪才办到一张 盖章不全的死亡证明”。

一些部门抱着“奇葩证明”不放,看起来是怕担责,按“证”办事似乎显得“安全”,一旦出事可以找出推托的理由,但现今从上到下对于“奇葩证明”都进行整顿,任意的增设证明同样要担责,为何一些部门还是抱着可有可无的证明不放。说穿了是为了利益而坚守,多设一道证明等于多加了一道坎,要过这道坎没那么轻易,得显示一下部门的权威,该收的费一分钱也不能少,能用的权还是要用,由此也免不了托关系,走后门,以证谋利。再则要求提供证明,可以有千条理由,即使是一点也挨不着边的证明也可以冠冕堂皇,把证明的效用无限的扩大,由此查处“奇葩证明”仍难度不少。

避免“奇葩证明”是减化繁杂的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的有效措施,要做到从源头上堵截,不仅是上要加大力度,更在于下要积极的配合,做到令行禁止。要做到这一点,不能单是就事论事,简单的予以取消,最根本的要剔除其中的利益行为,因而,除了列入政府清单和办事目录和采取联网和个人承诺的方式之外,还得控制收费与放权相结合,强化责任,明确职责,破除利益藩篱,尤其是要实行追责制,谁违反谁担责。如此,才能有效的避免“奇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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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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