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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投资的“百尺违楼”何以过关

吴点墨

2015年12月22日16: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媒体报道,汕头市澄海区一村主任投资上亿元建设高29层的大楼 ,但没有报建,当地政府认定其为违法建筑。从打桩开始,该大楼一边受政府近百次的巡查、处罚,一边拔地而起。记者从澄海区委了解到,省委巡视组交办过此事,当地政府正在制定方案,拟强制拆除此违建。

一栋违法建筑,从打桩到主体完工历时一年,其间虽受政府近百次巡查、处罚,却依旧不为所阻。这是何等的“死硬气概”?其实,“千巡百罚浑不怕”的,不是冰冷的砖头瓦块,而是投资方——村主任。

一介村主任,居然办成了如此“大事”,真让人不由得刮目相看。只不过看完之后竖的不是大拇指,而是小拇指。虽不知此村主任出身何族、有多大的社会活动能力,但看看那座“万里长城永不倒”的违法建筑,再联想到近年来陆续曝光的身份卑微却手眼通天的“能人”,我也只能先嘘一声,再嘟囔一句:这个村主任不简单呀不简单。

那么,不简单的村主任,如何把政府照章拆违这件原本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变得和他自己一样不简单呢?在我看来,这里面有一个“支点”,也就是政府部门,特别是城建部门个别干部的不正之风。正是有了这个“支点”,该村主任才有机会攀附权贵,才能够暗中“撬动”法律法规,才得以让百尺“违楼”屹立不倒、死而不僵。如若不然,就是借村干部一百个胆子,谅他也不敢堂而皇之地“要留违建在人间”。

法治社会,本不该有“化外之人”,谁都不能“想摘星星摘星星,想摘月亮摘月亮”。而要想真正清除这些任性之人,自然少不了制度的刚性和惩戒的硬性。对于违法建筑,要有一个拆一个,有两个拆一双,哪里有哪里拆,既不看投资人的脸色,也不看说情人的眼色。对于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说情人、“保护伞”以及请托者,则需亮出党纪的“戒尺”、国法的“板子”,高高举起、重重落下,让以上三者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而言之,只有将惩戒之矛和制度之盾舞得相得益彰,确保底线天天加固、高压线时时通电,才能把违法乱纪行为和违法违章建筑彻底扫进垃圾堆。相反,若是放任制度失语、惩戒失威,原本简单拆违小事就只能寄托于不可期的地壳运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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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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