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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勿让“特色”迷了眼

吴晓斌

2015年12月22日11: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下,年终考核正在各单位全面开展。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把落实过程中独创的好经验、好做法呈现出来,为工作全面推进凝聚力量值得点赞。但一些部门考核将“特色”纳入“工作落实”范畴,且占有较大分值,笔者以为不妥。

“特色”是一种事物显著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风格或形式。对于工作而言,常表现为异于常规的新思路、新做法。当下,改革发展步入深水区,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拔寨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非殚精竭虑不能如期完成。能够干出“特色”、形成“亮点”,固然值得推崇,但不打折扣实现预期应该是考核关键。

无论是坚持“四个全面”,还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都要求做到“一个不落”。我国是一个面积幅员辽阔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追逐中国梦的进程中,步调一致是内在必然。“特色”之所以独具魅力,就是在于其原创性和前瞻性。考核把“特色”纳入必选项,让被考核单位在“特”上做文章,有标新立异、本末倒置之嫌。

“特色”与工作落实没有必然联系。按照顶层设计,让党的方针政策逐项落地生根是实现改革发展预定目标的根本保证。这期间,需要大量扑得下身子、稳得住心神的“孺子牛”干部。他们是干部队伍和党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考核要求“特色”,一些一门心思抓落实的干部业绩得不到有效显现,必然对他们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带来影响。

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考核要求“特色”,被考核单位必然会“有所准备”。当“特色”成为一种导向,“造特色”就不可避免。一方面是干部为了琢磨“特色”易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另一方面,必然分散工作精力,违背了“特色”着力推动工作的初衷。

考核“特色”的背后,还易形成日常工作“特色化”。本应是履职尽责的本分,给其冠上“特色”的帽子,形成“特色”泛滥。如此,“特色”就会流于形式,真正的“特色”被隐藏起来,不易给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在改革发展中,“特色”是推动工作的重要力量。但因其“特”,所以“地域性”“时效性”“行业性”常常附着其上。通过考核,把切实有效的“金点子”挖掘出来,让它成为“加分项”,才能保障“特色”进入正途。但要全面推广,还须深入调研、精心打磨,切不可拿来就用、东施效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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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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