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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腐后继”不是偶然性事件

何浩民

2015年12月21日11: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间人”以1200元过节费,轻易敲开了赌徒与派出所所长“结盟”的大门;“前任所长也收过”,让继任所长卸下了思想防线,也将其引向万劫不复;在前两任所长的“榜样作用”下,后任所长不仅充当赌徒“保护伞”,还变本加厉,将“保护费”翻了5倍之多——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20日)

干部在同一个岗位上的“前腐后继”现象不胜枚举,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在13年里相继落马;广西来宾市四个县份的水利局前后两任局长共8人被查;昆明三任市委书记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先后倒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接力式”的腐败绝不是简单的偶然性事件,折射出的是政治生态问题。从福建省永春县介福派出所腐败事件来看,究竟是什么让三任所长知法犯法,一个接一个陷入循环腐败的“怪圈”?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方面是“前任警示”不够深。作为继任者,后来的两位派出所长不仅没有从“前辈”身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反而还继续抱有侥幸心理,贪赃枉法、不肯醒悟。这说明部分干部走向腐败,从根本上讲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缘于“不畏法”,于是接连不断掉入腐败陷阱。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只有以强大有力的法律措施严惩腐败,并形成警示威慑作用,才能够有效告诫官员廉洁从政,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另一面是“任前体检”不到位。不少地方干部选任依然存在许多“通病”,尤其是像派出所这样的基层单位,地处偏远,不仅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也不够规范,一些带“病”干部往往容易蒙混过关,谋取一官半职。既助长“买官卖官”现象,也为腐败埋下祸根。选任干部导向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所谓一颗老鼠屎,玷污一锅汤,只有坚持从严选任干部,把各项任前“体检”措施落实到位,守好“入口关”,才能防止“带病”干部的混入,“带坏”后面的干部,进而污染整个政治生态链条。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反对腐败的主要目的之一,在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部的同时,还应该对腐败原因及形成过程进行总结,尤其是对“前腐后继”这样的“怪圈”现象,必须找准病因,形成案例,加强对继任者的警示教育,让后继者引以为戒,彻底斩断腐败循环链。

此外,清除“前腐后继”现象绝不仅仅只是“换人”那么简单,必须站在制度高度上加以整治,不断完善、改进、细化相关制度,并严格进行落实,同时加强上下级监督、平行监督、外部监督,从机制上实现预防腐败的目的,用制度利剑对腐败现象“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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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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