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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党员的“特殊性”

陈怡如

2015年12月16日14:1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2月14日)

党员作为党组织的一员,决不能与普通群众混为一谈。党员的特殊性,体现在思想上、行动上自我要求更高,在规矩意识、纪律要求上标准把握更严,而绝不是在待遇要求、个人利益上搞特殊。作为普通党员,应当学会正视自己党员身份的“特殊性”,一心一意听党话,坚定信念跟党走。

党员身份意味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身为党员,应该始终有一种“身份意识”,把自己与普通群众区别来开。但这种“身份意识”,绝不是对群众的高高在上,也不是个人利益的特殊化,而是从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等方方面面的更严要求。有些言论,群众可以说,但党员不能说;有些事情,群众可以做,但党员不能做;有些错误,群众可以犯,但党员决不能犯。正是在这些特殊的高标准中,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模范性和带头作用。

现实中,有少数党员错误的理解了党员的“特殊性”,滥用党员权利、不履行党员义务,败坏了党员队伍形象。有些党员,入党后思想没有跟上,言论常常“脱党”,并因为其党员身份使其言论的不良效果倍增;有些党员,履行义务不积极,行使权利抢在前,把党员身份当做了高人一等的“贴金筹码”,引起群众不满;还有些党员,不仅越过了党纪,甚至漠视国法,不光没起带头作用,反而拖了后腿。这样的“搞特殊”,以党员之名,不干党员应该干的事,违背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应当坚决抵制、从严处理。

党员与群众决不能划等号,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了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主动承诺了听党的话跟党走。党是一个有宗旨、有纪律的政治组织,对其成员自然有标准、有要求、有管理。不能真正认识到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身份入党但思想上却“脱党”,就是对党员“特殊性”的认识不到位。要求从松不从严、标准从低不从高,动辄与组织讲条件、讲价钱,绝对不是一个合格党员的所作所为。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必须正视自己党员身份的“特殊性”,必须从内心深处让党员的“身份意识”牢牢扎根,必须让对党忠诚、服从组织、遵守纪律、践行宗旨真正成为内心信念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每名党员都要自觉成为这样“特殊”的先锋模范,才能真正为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生命力、战斗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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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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