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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职人员“脱岗追星”闹剧再上演

康凯歌

2015年12月04日17: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今日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娱乐明星王某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12月2日央广网)

据了解,新闻中的王某正是大明星王菲。“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挨了通报、受了处分,很多网友为这几名工作人员鸣冤抱不平,认为纪检机关处理的有些“小题大做”了,并称公务员也是人,难道没有自己追星的权利和自由?

舆论的声音总是感性与理性的二合一。的确,公务员有追星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星的自由,但前提是要合乎情理、讲究场合、握好时间。事实上,明星办业务,对于明星本身而言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一件小事,可面对如此“意外的惊喜”,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多名工作人员疯狂如痴,快速出击,似脱缰野马,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追星行为,很显然这是不妥的。这无疑给机关干部的形象带来了极大损害,严重影响了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寒透了等待办事的老百姓的心,本质上是一种“为官不为”、漠视规矩的写照。

更可怕和可气的是,在明星王某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由此可见,这几名工作人员被处理是无可厚非,一点儿都不冤!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任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一名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遵规守纪、爱岗敬业的美德不能无,严以律己、为民便民的本分不能丢,合理追星本没有错,但不能脱岗离职去乱为,我们可以有偶像,甚至仰慕偶像、学习偶像、追随偶像,但务必得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条件下进行,肩上担着责任、手里拿着公粮、心怀群众信任,怎能不管不顾的就去追星?

投其所好,是害人的砒霜;批评监督,是救人的良药。纪检部门的处理决定既是对广大领导干部的警示与教育,更是对涉事工作人员的保护与挽救,追星也好,他事也罢,心中必须明白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什么时间不能做什么事,合理把握,方能坚守底线,行得正,走得远。总之,凡事都是一面镜子,都是一本教材,莫让公职人员“脱岗追星”的闹剧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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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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