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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有了还缺什么

任仲然

2015年11月12日10: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经过多年努力,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预案体系已经全面形成,现如今还缺少什么东西呢?我觉得主要还缺实质性的规定、可操作性的措施、职责分工的细化这三样东西。

不可否认,一些应急预案还存在重程序、轻实质的问题,程序有复杂化的倾向,实质性的内容有被弱化乃至忽略的现象。所以,要特别注重强化应急预案的实质性规定,尤其不能停留在程序性的事情上而纸上谈兵。

现在的应急预案,在程序上规定得都很具体,但有关实质性的规定则不很具体。因此必须明确,形式一定要为内容服务,程序性规定务必保证实质性规定的落实,不能为了程序而程序,尤其要防止应急管理陷入单一程序管理的误区。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应急管理有关操作性措施也存在注重程序而对实际效果考虑较少的倾向。要把操作性的关注点转移到侧重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上来,可操作不仅是程序的可操作,更重要的是实质性的应急工作可操作,操作性要体现更务实更有效的要求,不要满足一般化的程序操作。

可操作性是保证应急预案是否有效实施的前提,制定的预案不能程序上可操作、实际上没效果,要努力做到具体实在地可操作。现在看,这方面的工作量还不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应急预案的主要抓手是,具体落实牵头部门职责和相关责任,科学处理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关系。牵头部门负有首要责任,相关部门承担职能责任。落实职责不是文件上的“文字落实”,会议上的“讲话落实”,而是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

应急工作绝对不允许当成口号喊,没完没了发文,有事没事开会,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有害无益。应急的警钟长鸣是应该的,但不能总喊“狼来了”,假如狼真的来了,应急预案可能已经被弄夹生了。

那么,应急工作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第一反应,准确完成第一个动作。灾害来临,不能简单地按程序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所有的程序做完了,灾害损失也造成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过预案规定的程序,第一反应高效有力,第一动作准确到位。

如果把实施应急预案的功夫集中下到第一时间作出第一反应、开始第一动作上来,应急工作就抓到了点子上,抓到了关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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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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