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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权力入笼是关键

张金千

2015年11月11日14: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庞大,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其中,批量采购的做法,在实践中受到了关注。从中央国家机关及已经实行批量采购的省份中看出,在批量采购模式中,国内外的主流品牌参与竞争度较高,且投标均价走低,中标价格都比较优惠。(11月10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从政府采购领域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政府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行为,以市场常识来看,批发价应该低于零售价。政府采购即便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履行一定的采购程序,采购价至少也不能高于市场价。然而,《政府采购法》实施12年以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1009亿元增加到13977亿元。政府采购高速发展的同时,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甚至产生“天价”采购的情况时有出现。

为破解 “关系采购”“天价采购”等难题,探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不少地区在推行“批量采购”制度。在批量采购模式中,国内外的主流品牌参与竞争度较高,竞争激烈自然投标均价走低,从而让采购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完成。批量采购的确让采购价格更加科学,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政府采购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仅靠这一剂“药”就治好政府采购的众多猫腻,未免有些天方夜谭。

采购成交价格低就一定是钱花在了刀刃上了吗?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之间的差额能否算作是“节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论上,政府批量采购的优势在于其可以通过发挥规模效益来节约财政资金。但现实情况是,一些部门玩起了文字游戏,加大采购预算的申请,以此来增加节约资金的数量,进而迷惑公众。政府采购“蛋糕”巨大,风险漏洞也很大。如何遏制公共采购乱象、用好纳税人的钱?找到低价采购的好方法的同时将政府采购“入笼”,加强监管才是关键。

政府采购亟需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对公共采购的每一个环节实施监督,并严肃追责问责。在当前的采购制度下,对于政府采购而言,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十分关键,预算编制应该更加精细化,公开的力度必须更大。唯有如此才能防止部分单位跟公众玩儿文字游戏,牟取采购之利。同时建立采购人制,,并实行终身追责制。这样既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准,又可以有效遏制腐败,从而让政府采购真正“入笼”,真正让钱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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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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