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建全
拟提拔副县级的镇党委书记被县纪委“拿下”,公然打电话质问县纪委主要领导,要求“讨说法”。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从镇党委书记、镇长到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以及已调离该镇的镇原党政班子成员等17名党政干部均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其中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违纪金额达1000万元。(11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读罢媒体披露的这起典型的贪腐窝案,禁不住为这位公然“叫板”县纪委的镇党委书记打了一个冷颤,如此狂妄的言行来自哪里的“底气”,让人不由想起自大的夜郎。
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原党委书记曾石辉“我是县委委员、镇党委书记,这些年,平和县纪委从没调查过我这一级的领导干部……”此语与“汉孰与我大?”如出一辙。一名受党教育多年,官至县委委员的领导干部能对组织如此鄙视,对人民群众能有感知感觉吗?其“邀功”短信称自己“大局意识强,敢担当、责任心强”只不过是自我标榜罢了。
如此“称霸”的一把手,贪得无厌,大钱小钱都不放过。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对下属的腐败行为睁一眼闭一眼,从而控制班子成员。正如有位领导同志所批评的“有的一把手手眼神通,上下其手,置党纪国法于脑后,纵欲奢靡,利用手中权力,胡作非为,把家里搞得盆满钵满,把小团体搞得肥头大耳,把工作搞得一塌糊涂,把单位搞得乌烟瘴气。”
气焰如此嚣张,行为如此张狂,若没有对抗组织审查的“霸气”则难显其本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增加了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明确指出,凡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至少将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仅凭这位“夜郎”的行径,给予开除党籍足矣。
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公权自肥、蔑视党纪国法是这位“夜郎”书记的典型表现,称霸称王绝没有好下场。又一起“飞蛾扑火”式的案例再次验证“破法”必先“破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谆谆告诫,“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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