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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开发也须有正确的政绩观

黄研

2015年10月20日10: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0月16日,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收到了一份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今年4月,河南郑州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7处文物5处被拆毁,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和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直接拆毁文物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被民间环保组织诉至法庭。(10月19日 京华时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工作每天都在进行。这一方面是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拆迁和文物保护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如何破解矛盾,实现共赢,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面前的一道课题。

推进古村开发项目,应该是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然而因涉嫌毁坏文物,以及未履行法定职责,中国绿发会将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等四家单位告上法庭,法院首次受理了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获得法院立案,对推进我国人文遗迹(文物)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有这么一个典型案例作为样板,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将具有警示意义。

近日,媒体还报道了湖北省襄阳市旧城改造项目中,为了保护一课323年树龄的古树,花费400多万元的事件,居民们纷纷点赞说:“为了留住城市记忆,这钱花得值!”与之类似的案例,还有引起人们热议的长城保护问题,很多地方由于保护不力,长城在遭受风雨侵蚀的同时,也在受到大量人为破坏。有些东西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然而文物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再修复,很难找回原来的记忆。

今年4月,千年古村7处文物5处被拆一事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当地官员的解释是“不知道是文物”。此后,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给媒体的情况说明中称,7处文物中,除王氏家庙和马固关帝庙外,其他几处建筑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无法反映原貌,因此相关部门对有价值的“构件”进行了保存。关于其他几处文物是否具有保存价值,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2015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不管结果如何,这起案例都给人们敲响了古村开发勿忘文物保护警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树立正确政绩观,心动不如行动,别给子孙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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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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