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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别墅“野蛮生长”拷问执政权威

顾一娴

2015年10月16日11: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河北省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内,一处风光秀丽的河岸边,大片别墅林立,装修奢华。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别墅,这里的别墅群是怎么建起来的?对此,涞水县一位负责人表示,过去相关部门在别墅违规建造过程中,确实存在执法软弱的情况,没能有效制止项目违规施工。(10月15日《京华时报》)

据报道,当地政府在发现野三坡别墅群违建施工后就下达了停工通知书,有关执法部门也采取了施工场所贴封条、施工机械上锁等措施,但施工单位却置若罔闻,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继续施工,直至别墅群建成。这样看来,貌似政府一方是“无辜”的,至多是监管不力、执法疲软而已,但是事实果真如此么?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别墅群也不可能一天建成。在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建设规模如此庞大的别墅群(280栋房)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从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销售规划到公开销售,只要审批环节有一个职能部门能照章办事、严格执法,违建别墅都不可能如此“野蛮生长”。据悉,该别墅群目前已经签订销售合同190份,其中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发证50个。

此外,更令人浮想联翩的是,从1995年到2006年,涞水县土地局共为其下发了四个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使用期限和用途不断增加、扩大,从最初的面积10亩、期限50年、用途为游乐园变成了面积174.20亩、期限70年、用途为旅游及住宅。众所周知,土地用途不能擅自改变,然而,几经周转后,这一地块用途最后却堂而皇之的扩展为旅游、住宅,这难道不是相关部门的有意为之么?当然,相关部门当时并没有为其下发规划、建筑施工许可证。但是,到2008年,野三坡管委会却又“原则同意为项目补办手续”。如此这般“先上车后补票”,把法规当儿戏,违建岂有不“野蛮生长”的道理?

不可否认,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该项目补办手续,应该是“深思熟虑”、多方考量的结果,比如执法难度较大、多番制止未果、工程已经完工、查处难度不小以及妥协于景区“接待需要”等等,但是,这些难道就能成为放纵违建的理由么?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严格禁止在国家5A级景区建设别墅,各级政府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单位,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款的处罚”。国家法律已经做出如此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标准,相关部门为何不能依法执纪、制止违建行为呢?

对于涞水县政府表示的“制止未果”,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堂堂国家机关,居然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束手无策,是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还是执法软弱,抑或是有什么猫腻,不禁让人浮想联翩。我们有理由质疑,倘若野三坡别墅群违建事件没有被媒体曝光,最终结果很有可能是相关部门被多方既得利益所“绑架”,进而“以罚代管”,违建别墅群靠缴纳罚款“洗白”,成为“合法”商品房公开销售。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据悉,目前涞水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综合调查组对别墅群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了初步处理决定:责令项目单位立即停止一切建设和销售行为;对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停职配合调查。对于当地政府的此番表态、承诺,我们拭目以待!公众所期望的,不过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真的能够说到做的,严格依法处理,该拆的拆,该罚的罚,该问责的问责,决不妥协、绝不姑息,并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用公开公正促公信、树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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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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