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日前,有读者爆料,称湖南省绥宁县瓦屋塘镇所辖乡村的居民收到了一份资料,要求居民在接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电话时,按宣传资料提示统一答案,并且对按要求回答者发放200到300元。(10月8日 《法制晚报》)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作为社会公众,都会参与各种各样的民意调查。上级部门通过民调的方式征询民意,是让社会公众对相关工作进行置评,其本意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然而,不少部门组织开展的民意调查,却成了自导自演的调查“闹剧”,或统一提示“标准答案”,或选项设置皆为“满意”,或以现金奖励“操纵”民意,等等。公众眼中,用这些手段收集的民意,不论拥有多么光鲜亮丽的外表,也是一件“伪劣产品”。如此民调,价值几何?答案毋庸置疑。
揆诸现实,这样的民调造假还不少。日前,湖南省绥宁县瓦屋塘镇也陷入了“民调造假”风波,手段如出一辙,不外乎是“标准答案设置法”、“好话现金奖励法”,让群众通通“被满意”。对此,镇政府工作人员用“误工补贴”辩解,这番睁眼说瞎话的辩白令公众咋舌。事实上,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目的就是要了解基层安全建设的真实情况,为政府效能进行评价、对社会治安管理进行科学决策。而以假乱真的民调,反映不出真民情、听不到真声音、看不到真问题,不过是一场“综治安全秀”罢了。
说到底,民意调查造假频现,根源在于“政绩冲动”。民意调查本身只是搜集客观情况的一种手段,可调查结果一旦与考核指标、工作评价等挂钩,就难以避免在“利”字的驱动下,被相关部门和个人“弄虚作假”、“涂脂抹粉”、“偷梁换柱”,巧妙地将“官意”强加给“民意”,用“假民调”来代替“真声音”,试图以“满意”的民调结果换取漂漂亮亮的“政绩账目”。这样的民调造假,其实也是一种政绩腐败,既剥夺了公众的参与权、话语权、表达权,久而久之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极易形成“数字政绩”、“政绩出官”的错误导向。
邪不可胜正,假不能乱真。只有遏制住官员的政绩冲动,才能彻底铲除民调造假歪风。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端正政绩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做假、不作秀、不跟风,踏踏实实干事、勤勤恳恳为民。
民心不可违,民意不能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时期,社会矛盾凸显、群众诉求多样,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民生、洞察社会、听取民声,将群众的真呼声、民生的真诉求当作为官从政的方向与追求,彻底让施政理念回归于民、把政绩考核归还于民、将业绩评价归还于民,让民调造假失去滋生的土壤。此外,还要对干部的政绩进行客观评价、严格审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架设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问责红线”,严肃惩处习惯于雕琢粉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干部,以儆效尤。唯此,才能让假民调消弭,使民调反映真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