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变“约谈蓝”到“常态蓝”亟需长效机制

崔腾飞

2015年09月24日14: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约谈”来的蓝天易变脸。大家刚刚从9月8日飘在天空的黑色污染带中缓过神来,9月16日起,空气形势急转直下,连续几天轻度污染。19日的个别时段更是一度达到了重度污染级别。(中国新闻网 9月23日)

据媒体报道,两个月前,郑州作为数月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倒数前十名的城市,市长被环保部约谈。

“约谈”来的蓝天易变脸。没等人们过足蓝天的瘾,郑州又是愁云满布。一系列做法和经验表明,大气污染是可防、可控、可治的。然而,空气质量的改善需要区域协作,只有以科学指导治污决策,以法律强化治污监管,凝聚政府、企业、公众的合力。只有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才能使“约谈蓝”变为“常态蓝”。

要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巨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造成我国严重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APEC会议期间,通过实施停产、限产、停工、限车等各项严厉的污染减排措施,使北京污染排放量减少40%以上。由此可见,大气污染是可防、可控、可治的,而污染减排是其实现的根本和唯一途径。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采取强硬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以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环保优化经济增长。

要明确政府治污责任。保护环境是政府的职责之一,在大气污染防治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以铁腕治污。从国家到地方,需要建立健全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对政府的空气质量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全力推进各地治污的主观能动性。

要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是否到位。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为环境监管与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着力强化环境监管,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基层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职业技能和专业化水平。通过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为空气质量改善保驾护航。

要协同公众共同行动。企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全社会行动是大气环境改善的基础。通过长效机制,激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污染物减排。另外,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结合企业污染排放信息的公开,促进社会公众对企业治污的监督,并吸引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使空气质量改善成为社会的共同目标和行动。

“约谈蓝”的实现是污染物减排和气象条件的共同结果,污染减排是根本原因,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应急减排起到了阻止污染物过快积累的决定性作用。但是,“约谈蓝”毕竟是临时、短期行动,要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不能依靠这样的临时行动,而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共同行动,把“应急减排”变成“常态减排”,把“限制生产和出行”变成“转变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把“高压执法”变成“常态执法”,把“约谈蓝”变为“常态蓝”。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