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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打包付费”成为一剂良药

罗瑞明

2015年09月15日10: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

患者看病不比购物能货比三家,进了医院门就得听从医嘱。有些医生习惯开大处方,检查多,费用贵,即使是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这一难题。

根据不同的病人按病种、人头或者服务单元收费,什么样的病套用相应的价格,患者预先就能知晓付费标准,如果不是急病重病可以进行选择,像购买商品一样可以进行对比,对慢性病患者尤为有利。如此,在同等条件下,低收费的医院将受到青睐,而高收费者却被放弃,自然就产生出一种竞争,使医疗价格趋向合理,更主要是包干费用超过不补,能有效的预防大处方、滥检查,杜绝不良风气。

然而,“打包付费”并非就想象的那么简单,之前实行按病种收费在一些医院进行过试点,但并非尽如人意,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做一个简单的单纯性阑尾切除术4500元;涉及到成因和形态比较复杂的疾病,比如癌症、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费用更是高之又高。再则,还存在超过原定的价格收费,进行临时加价,以种种理由这里加一点,那里加一点。主动权掌握在医疗方,即使是不合理的加价,患者也无法争辩。另外,实行按病种付费之后,还出现医疗方为了节省成本,该用的药不用,该做得检查不做,或者一个手术能解决的问题,分成几个手术做等等问题。

客观的说,各地的医疗水平不一,城市相对医疗水平高,设施比较齐全,而基层的医疗水平和设施却参差不齐。即便是高等级医院收费也不尽相同,虽说患者有选择权,但是受医保定点所限,在哪个医院定点,就得到哪个医院就诊,即使是明知收费高,服务不到位,也由不得自己,只能是乖乖的顺从。由此,即使是实行打包收费,明码标价高,也无可奈何。

因而,要真正的让“打包付费”惠及于民,一是在价格上要有规范,对价格进行核定,就低不就高,最起码比原来要降低,最好的办法就是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二是不能随意改变价格约定,诚然,病情千差万别,在诊断的同时不可避免会出现新的病种,医疗方对于小问题应做到尽量的不加费,而非得加费的大问题,也得给患者说清楚,征求患者的意见,并适当的在费用上进行减免,三是医保定点不能定的过死,可以实行多定点,让患者多一些选择。“打包付费”要成为治理“看病贵”的一剂良药,还得加快医疗改革,加快医药分开的步子,多管齐下,才能真正的出成效,把这一好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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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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