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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一案双查”的锤子砸向“棉花堆”

柏建全

2015年09月14日13: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村支书唐继和案“荣登”中央纪委机关报的头条,吹响了“四风”监督“第一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的,坚持“一案双查”。中央纪委已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我们有理由相信,唐继和案是中秋前曝光的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细数唐继和儿子婚庆宴和孙女满月宴所收受的53万元礼金,其中占五成多是管理及服务对象所送;家属台湾游及多名村干部、小组长三峡游费用均由集体来承担。这些不该收的钱,个人收了;这些不该支的钱,集体支了。上述糊涂村支书唐继和所做的荒唐事最终演绎出“喜宴失了控,考察跑了偏”的“大结局”,给即将“功成身退”的自己惹上了“大麻烦”。

按说,该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凿,纪委介入,立案调查,给举报人和公众一个交代就可以了,可诸多网友不依不饶。本是一名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领头雁”,偏离了方向,却成了中秋前曝光的“四风”横行的“领头雁”。是谁给这位当了11年的村支书顶风违纪的权力?是谁壮起了他顶风违纪的威风?公然离岗,多人公款游三峡,所在街道办的监督责任去哪儿?网友的责问不无道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透过这起违纪案例看出,尽管村支书唐继和有违纪的主观原因,对其违纪行为应负主要责任,但本该肩负起“主体责任”的街道党工委参与“随礼”,助长事端;本该履行好“监督责任”的街道纪工委既未提醒也未检查,严重失职。他们对唐继和的监督,仅仅停留在了“叮嘱”的层面上,而对此案的责任追究决不能停留在“愧疚、自责、懊悔、低头”层面上,也决不能因“领头雁”已折翅,让追责止步。

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追责无难易之分,也用不着抓耳挠腮、左顾右盼。中央纪委日前转发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为唐继和案件的责任追究提供了范例。人们不再习惯于看那些不了了之的追责、久拖不决的追责、高举轻放的追责、即下即复的追责。不能让唐继和案“和稀泥”,这就要看问责的压力传导到了哪里。民众担心的是会不会出现“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中梗阻。

村支书“头雁”翅已折,“一案双查”的锤子咋落地?谁来弯弓把“雕”射?党纪执行力受考量,人民群众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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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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