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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扶贫贷款也要控制风险

2015年09月01日08:33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扶贫贷款也要控制风险

  农村扶贫贷款的主体是信用社,资金链脆弱,金融安全性应得到高度关注。希望政府的扶贫贷款能检视弊病,控制风险,不要成为财政大出血的创口。

  今年3月陕西洛南的扶贫贷款还是财政全贴息,到7月变成贷款人负担部分利息。当地扶贫贷款额度几乎为5万元以上,贷款人每年需多付几千元利息,感觉被当地政府坑了。媒体则指责朝令夕改,陷人于窘境。有媒体评道,地方政策决策随意,太拿政策当儿戏。

  地方政府真是随意决策吗?恐非如此。当地官员表示,个别贫困户并未将贴息贷款用到产业发展上,更有甚者将钱转存银行吃利息。既然贷款已经变形,改变政策予以扭转,那就在情理之中。想想也好理解:政府贷款免息无风险,等于天上掉馅饼,为何要拒绝?贷款者不可能都有创业能力,肯定有一部分资金被消费掉,贷款变成死账。

  有一种流传广泛的说法,穷人财务状况糟糕,几乎没有可抵押资产,缺乏金融知识和信用记录,商业银行只顾逐利,根本不愿贷款给他们。贷富不贷贫加剧了贫富分化,穷人缺乏帮助,更难翻身,这在金融学上有个专有名词,叫“金融排斥”。出于扶贫需要,很多政府会积极地帮助穷人获得贷款。除了动用财政给商业银行贴息,还有直接规定低息或者免息。这显然不是出于商业逻辑,而是政策考虑。

  可是不要忘了,商业银行排斥穷人不是出于天生的歧视,而是有确切的风险考量。穷人贷款额度低成本高,经济基础脆弱,基本没有资产可作抵押,呆账坏账的比例比贷款给富人高得多。银行不是慈善机构,他们需要为股东和储户负责任。扶贫贷款并没有消除风险,只是将风险转嫁给纳税人。扶助穷人的话语占据着道德高地,没有人敢质疑。

  贴息扶贫贷款除了面对财务风险,还会诱发道德和法律风险。面对名额有限的贷款,村民需要不遗余力展示贫穷,甚至不惜造假;一些官员拥有审批权柄,就有了渔利腐败的空间。是否真正贫困,有真实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就不那么重要了。贴息扶贫贷款的补助规模往往很大,地方政府和信贷机构是这笔资金的经手和运作者,无论出于政绩还是业绩需求,他们都有很大的裁决空间。最近几年,全国很多地方出现农民身份信息被冒用贷款的现象,这背后就有政策身影。

  既然扶贫贷款不可取,穷人岂非束手无策,只能在金融沙漠里沉沦?不必悲观,只要回到商业逻辑就可以了。穷人不容易贷到款,这不意味着他在市场毫无优势。穷人的最大资本是劳动力,雇佣是持续性改善的开始,风险最小,收益稳定。很多穷人通过打工积累资本,锻炼经验,自己创业坐大,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就不再是难事。不顾穷人处境和能力,用扶贫贷款诱导他们创业,这是对贷款人、信用社储户和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要想真正帮助穷人,应当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改善工商业环境。

  谈扶贫贷款,很多人会举孟加拉银行家尤努斯的例子。据说尤努斯创立格莱珉银行也是有感于商业银行贷富不贷贫,想为穷人专门提供金融服务,后来发现穷人的信用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糟。尤努斯的成功刺激了很多人,他们呼吁政府对穷人大搞扶贫贷款。必须指出,格莱珉银行和政府扶贫贷款有根本性区别,前者是商业机构,政府扶贫则是指令性计划。格莱珉银行对贷款人有严格审查,依靠熟人关系监督贷款使用,并且还要承担盈利亏损的压力。

  总体而言,格莱珉银行只在南亚部分地区获得成功,包括印度和中国在内的尝试都失败了,这种模式的可行性还有很大争议。商业逻辑尚在检验,依靠政府力量搞扶贫大跃进,势必要付出惨重代价。农村扶贫贷款的主体是信用社,资金链脆弱,金融安全性应得到高度关注。希望一些地方的扶贫贷款能检视弊病,控制风险,不要成为财政大出血的创口。

  □菁城子(罗辑思维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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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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