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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成果”必须落地生根

倪洋军

2015年08月31日11: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创先争优,离不开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而反观时下,一些地方在创建文明城、生态城、示范区、模范县等创建活动中,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然也形成了一些“创建成果”,建立了有关长效机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的“创建成果”往往随着创建活动的结束而被束之高阁,留下了一堆又一堆的废纸、烂牌,并没有真正发挥好创建活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对此,基层干部群众很是不满。

创建活动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得奖摘牌,而是为了通过创建活动改善城市发展面貌、改进干部作风、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但是,不排除一些地方领导的头脑中确实存在急功近利、为个人捞取政绩的思想,那样做,除了劳民伤财,对社会、对群众不会带来任何好处,也不可能真正使“创建成果”落地生根。因此,要想使“创建成果”有用、管用、实用,首先必须下大力气转变地方官员的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真正将创建活动变成转变作风的过程,并使创建中形成的作风建设新常态保持住、传承好。

制度管根本,更管长远。在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在确保务实管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凡是已经制定的有关制度成果、长效机制,必须深入持久地落实、落地,绝不能将制度当稻草人做摆设,更不能将所谓的“长效机制”落实在文件上,而并非运用到工作中。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没有例外,要充分发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积极作用,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心动更要行动。在创建过程中,全员发动、全民行动,是常用的创建手段和方式,也会由此形成创建热潮,使广大干部群众产生积极参与的热情。这样的热情,不能因为创建活动的结束而消退,相反应该形成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协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而不是搞阶段性突击、临时性创建,更不能搞假行动、虚作为、空放炮,一定要使干部群众将好的做法、好的作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常态才能常效,长效才能长久。任何一项创建活动,都有时间性、阶段性。但是创先争优必须坚持常态抓、长效抓,尤其是创建活动中所形成的作风建设成果要抓常抓细抓长,要驰而不息、深入持久,绝不能一曝十寒,时紧时松,要以好的作风抓创建,要将创建中形成的好作风固化为制度性的成果、规范性的措施,并坚持下去、传承下来,不使“四风”等问题反弹,不让坏习惯、坏习气抬头。

落地才能落实。落地是生根的基础,落实是发展的前提。创建引领风气、助推发展,始终离不开创建成果的落地生根。创建活动中形成的这样那样的成果,必须在“第一时间”落地,并且要扎下根来,深入到最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要接地气,而不是浮在表面、停留在纸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创建成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产生带动效应。

狠抓落实,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职责所在。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创建活动中,要始终将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特别要承担好使“创建成果”落地生根的领导和推动责任。对于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要通过严肃问责、严厉惩戒,倒逼其牢记宗旨、勇担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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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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