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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制度促有畏有为

刘晓

2015年08月28日13: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各级人大代表能否充分履职,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人大作用的发挥。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针对少数代表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等问题,建立和完善了代表考评考核、履职激励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

人大代表是神圣而庄重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很多人大代表的坚持,也满含着人民的期待。然而,个别人大代表不珍惜荣誉、使命,对选民的建议呼声漠不关心,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也频遭群众诟病,着实令人心寒。

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制度的设立为解决这一困境提出了对策,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真正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和动力。

完善考评与退出机制,促人大代表有畏有为。针对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履职监督、奖优罚劣、退出机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的具体化,方便对照执行,有利于唤起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真正投入到尽责履职中去。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详细计入执行职务档案,做了什么、处理过程、结果如何,成绩单一目了然,既是对各位人大代表的鞭策,又是对他们的监督,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达到让干部有所畏有所为的预期目标。

完善考评与退出机制,促人大代表队伍整体提升。有奖必有罚,严格考评,分出等级,让优秀的人得到奖励,将不称职的人清除出队伍。“德不配位,不如无位”,倘若没有尽到人大代表的义务,那倒不如让贤,无组织、无纪律的人,以权谋私的人,履职不力的人都不应混迹于人大代表这支光荣的队伍。让不称职的退出,才能让更好的人进来,能进能出,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良好干事的状态、为民服务的态度、敢于负责的担当,树立人大代表的正面形象,尽到人大代表的应有义务。

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评考核,完善能进能出机制,真正把人民需要的代表选出来,让人大代表真的为民干事,唯如此,才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真实写照。人大代表这支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为人民尽力,为国家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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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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