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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评论员: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2015年08月26日09:17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巡视机构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抓紧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准确理解精神实质,正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作为唤醒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和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努力营造全区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好法规制度开展巡视工作,关键在于抓好《条例》的落实,让铁规发力、让条例生威。巡视机构要把巡视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巡视干部要严格依照《条例》开展工作,严守巡视纪律,作出表率。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支持配合责任。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要健全问责机制,对不严格执行《条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完善配套制度,推进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了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组织和巡视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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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翼、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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