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妍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近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除“我妈是我妈”之类奇葩证明外,身份证丢失证明、生存(健在)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公安机关今后都将不再开具。
公安部官微明确列出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看起来似乎是前段时间派出所密集吐槽“奇葩证明”的结果爆发。这似乎是好事:“奇葩证明”不用开了,公众不用再跑断腿了。问题是,“你妈是你妈”这类“奇葩证明”公安部门倒是不用开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老百姓从此以后就不会再碰到这类“奇葩证明”,就不会为了出具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证明而跑断腿。事实是,只要仔细梳理一下这18项证明就会发现,这里面既有“奇葩证明”,也有正常的证明,各种证明依然环绕在你的生活中,只不过现在,老百姓再也没法到派出所去开具这些证明了,而必须绕道到其他部门。
或许,不能将公安机关拒开这18项证明,简单地理解为“踢皮球”。毕竟,面对“活人健在证明”“买房无犯罪记录”等各种“奇葩证明”,派出所等基层公安机关早已不厌其烦。拒办这类“奇葩证明”,表达的也是一种提醒的姿态,是告诫那些乱提要求的部门从此以后不要再任性而为,而是要多为民谋实事。同时,公安机构不再开具一些正常的证明,明确这些证明将由其他部门开具,也可以看成是一种职能的重新梳理,让对应职能的部门干责任范畴内的事,这也有利于厘清各个部门的权责界限。
看起来,这更像是公安机关在证明问题上清理门户。但这种清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却未必是一件更方便的事。比如,派出所不开证明了,摆在老百姓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今后到底该找谁去开这些证明?其他部门会接手开证明的任务吗?可以想象,今后被要求开证明的公众,搞清楚找哪个部门开证明,将成为一门不小的学问,为开证明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折腾,也可能成为一种常态,老百姓办事可能会更困难。
证明不开了,但老百姓不能依然被折腾。当前,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之下,终结“证明乱象”,消除各种“奇葩证明”,是做好民生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同时,对于一些老百姓确实需要的证明,也不能一拒了之,任由老百姓跑断腿。公共部门只要开动脑筋,联合力量,通过建立公共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打通各个部门间的信息壁垒,这些证明大部分其实都是“联网查询”就能解决的小事。能不能让折腾人的事变成小事,这考验着现代公共管理的智慧,也考验着公共部门“为民解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