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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茅奖中的“伪网络文学”

丰言

2015年08月19日08:27   来源:新民晚报

原标题:茅奖中的“伪网络文学”

  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尘埃落定。五部当代杰出小说,从252本候选作品里杀出重围,抱奖而归。

  在这252本候选书中,曾经颇为抓人眼球的几本“网络文学”,不出意料地连终审大名单都未进入,倒是说明网络小说家要赶上文学大家们的脚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等等!上面的话好像说得有些早。因为五本得奖作品里似乎就有一本小说,与网络文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可不察。

  上海作家金宇澄以沪语为特色写就获奖小说《繁花》,2013年甫一问世就是洛阳纸贵。此书另一让人津津乐道之处,便是金先生也引以为豪的“网络写作”。

  虽然作品不是在著名的网络文学平台上发布,但金先生自承,于弄堂网上连载时多与网络读者交流互动,得益匪浅。仅从《繁花》的这种创作方式来看,已与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写作极为相似。

  百度百科说“所谓网络文学,就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发表的文学作品”;维基百科言“网络文学是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发表的文学作品”。可见即以约定俗成的说法,就当《繁花》是本网络小说也不为过。

  有此为注脚,讲一句“网络文学在茅盾文学奖取得了胜利与突破”行不行呢?很遗憾,不行。

  事实上,没有一位文学评论家或者网络作家包括资深文学读者,会把《繁花》纳入网络文学的范畴。

  以载体和写作平台来划分文学作品的做法,在今天这个网络异常发达的时代,早就不够时髦且流于表面。甚至将网络文学用通俗文学去表述,都嫌有些过于宽泛。

  8月6日首发的福布斯中国原创文学风云榜,也许才是针对“网络文学”的更准确描述——“通过福布斯这个权威的媒体平台,原创文学的传播有了一个能为更多公众所熟知和了解的品牌,上榜作品的IP(知识产权)价值,作家的知名度也将因此得以进一步增值。上榜作品和作家将成为读者、公众以及下游影视、游戏等厂商的关注焦点。”在2015年完成行业整合后,网文产业将网络小说打通影视、网游、动漫等多个娱乐领域,实现网文行业的商业化、规范化、产品化。网络文学终于走上了产业化大道,却也与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写作渐行渐远,其本质就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化产品生产。

  一个新行业的诞生,势必能盘活老行业,创造新岗位,养活一批从业人员。无论从国家还是社会的角度去考量,都是一件好事。

  轰轰烈烈发展了十几年的网络文学,最终还是卸下了文学的光环。此时此刻遥望《繁花》,没有悲叹,唯留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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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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